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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市实验中学安防系统升级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1-22 来源:浙江温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政府采购

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22 15:32:10 来源: 本站原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温州市实验中学的委托,就温州市实验中学安防系统升级项目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MCG20191152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

三.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1

温州市实验中学安防系统升级项目

1

58万元人民币

具体见采购文件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供应商主体的要求;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采购文件提供期限、地址、售价:

1.采购文件提供期限为本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30

2.地址:温州市龙湾区富春江路25号右3楼;

3.标书售价(元):每本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供应商报名时应提交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按本公告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为多证合一仅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企业简介、具体售后服务网点的详细介绍。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按顺序装订成册。采购机构将根据报名的供应商提交的文件资料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七、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1、报价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3日 9:30

2、报价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富春江路25号右3楼(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八、磋商时间: 2019年12月3日 9:30

九、磋商地点:温州市龙湾区富春江路25号右3楼(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

十、报价保证金:

不需要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发布次日起五个工作日。

2、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

3、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且须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按《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潜在供应商可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

十二、联系方式

温州市实验中学

温州市华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齐先生电话:15088550610

传真:0577-86668887邮箱:516875482@qq.com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人:陈先生、马女士

联系电话:0577-88506788、0577-88523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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