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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浔堤防标准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的招标公告

2019-11-25 来源:浙江湖州市招投标网集中采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财政审批编号:临[2019]690号】批准,现就 南浔堤防标准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重新招标)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GS(采)2019-020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采购项目

采购内容

预算价格

1

南浔堤防标准化监控设备采购项目

监控设备一批

47万元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的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 20191125 日至 2019122 日,上午: 8:30-11:30 ;下午 14:00-17:00时 (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市南浔常增路438号)。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

1、经有关部门年检通过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已办理多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3、投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

注:以上资料需装订成册。购买招标文件时采购代理机构不作资格审查,只负责接受报名资料和发售招标文件。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开始前)将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各供应商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原件备查),届时未提供相应资格审查文件及原件备查时未能提供原件的,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 2019年12月17日下午14:00 (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湖州市仁皇山片区金盖山路66号2号楼,届时详见二楼大厅休息室大屏幕 ,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拒绝接收。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9年12月17日下午14:00时 (时间)在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西裙房二楼开标室 开标,投标人应当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载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http://ggzy.huzhou.gov.cn/HZfront/

十一、其他事项:

1、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质疑和投诉需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供应商需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环节的质疑。

十二、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湖州市南浔区河道堤防管理所

地址:湖州市南浔镇南林中路999号

联系人:方睿睿 电话:0572-2909795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常增路438号

联系人:沈先生 电话:0572-3705986 传真:0572-3705986

质疑接收人:孙女士 电话:0572-3705986 传真:0572-3705986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湖州市南浔区财政局

地址:湖州市南浔区南浔镇向阳路601号

联系人:孙先生联系电话:0572-3026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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