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项目名称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大屏拼接显示器设备采购项目 |
采购项目编号 | 5110022019000342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采购 |
行政区划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 |
公告发布时间 | 2019-11-25 16:58 |
采购人 |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 |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南环路9号,联系方式:郭先生,0832-2099256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 地址:四川省内江市万达广场一单元13楼1311-1314号,联系方式:黄女士、肖女士,0832-2196162 |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 联系人:黄女士、肖女士,电话:0832-2196162 |
项目包个数 | 1 |
各包描述 | 附件 |
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具备的资格条件和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sichuan.gov.cn)渠道,查询供应商截止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说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与磋商。二、供应商参加磋商应当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1)承诺函和声明函;(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4)交纳磋商保证金证明材料;(5)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供应商只须提供三证合一后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6)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承诺函;(7)2018年度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说明: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注册不满一年的供应商,可提供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2、银行资信证明出具时间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一个月内有效);(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9)2019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材料(税收提供税务部门开具的收据或网银转帐回执单等有效证明材料;社保资金提供社保部门开具的收据、网银转帐回执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已缴费证明等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承诺函;(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类似证明材料即可)(12)供应商单位及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上述证明材料均须加盖公章(鲜章),相关证明材料附后。 |
获取磋商文件开始时间 | 2019-11-26 09:00 |
获取磋商文件结束时间 | 2019-12-02 17:00 |
获取磋商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报名购买。供应商报名时,应当按照磋商公告的规定提供:①购买文件人员身份证、②单位介绍信,并携带U盘拷贝电子文档。(其中第①项查原件,留加盖鲜章的复印件;第②项留加盖鲜章的原件)。 |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万达广场一单元13楼1311-1314号 |
磋商文件售价(元) | 300.00 |
磋商文件发售及供应商报名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万达广场一单元13楼1311-1314号 |
响应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 2019-12-06 13:30 |
响应文件递交结束时间 | 2019-12-06 14:00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万达广场一单元13楼1311-1314号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19-12-06 14:00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四川省内江市万达广场一单元13楼1311-1314号 |
供应商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金额和缴纳方式 | 磋商保证金金额:3000.00元(大写金额:叁仟元整); 交款方式:银行电汇、转账或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收款单位: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内江汉安路支行; 银行账号:117 204 053 403; 交款截止时间:以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保证金到上述账户为保证金有效。(1、以保函形式提交的保证金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原件随响应文件一起提交,未同时提供保函原件和复印件按未提供磋商保证金交纳证明材料处理; 2、保函受益人为四川知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3、保函内容须包含供应商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保函金额不少于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保证金金额,保函有效期应当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不少于六十日。 |
预算金额(元) | 390000.00 |
采购品目名称 | 显示设备 |
行业划分 | C3953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保标志产品,优先采购无线局域网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
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 一、项目概述:内江市市中区财政局本次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一家供应商,本次政府采购项目共1个包件。二、项目清单及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三、商务要求:1、交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2、付款方式: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95%的货款,余下5%的货款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无息支付。3、验收办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方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4、验收标准:参照磋商文件及成交人响应文件进行验收。5、质保期:1年。四、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1、供应商完全响应本项目商务要求;2、响应磋商小组在磋商过程中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作出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注:1、带“★”号项为本项目重点要求,其他为一般要求,用于评分细则打分; 2、本项目采购产品中如涉及国家强制认证(CCC认证),供应商须承诺所涉及的产品均符合国家强制认证(CCC认证)的相关规定。(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原件,本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3、本项目采购产品中涉及的强制节能产品(液晶拼接屏)须提供节能认证。(响应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本项为实质性要求,不允许负偏离)。 |
其它补充事宜 | 1、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2、文件售卖咨询:黎女士,电话:0832-2196162;保证金咨询:黎女士,电话:0832-2196162。3、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成交供应商为中小微企业的,可依据政府采购合同申请政府采购信用融资。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 |
备注 | 1、计划号:内中采提(2019)0974号。;项目总预算:390000.00元(大写金额:叁拾玖万元整);品目编码及名称:A02010604 显示设备。 |
PPP项目标识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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