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HAKFDL-竞谈-2019028
受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的委托,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就该单位4G专网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4G专网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HAKFDL-竞谈-2019028
二、项目简要说明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4G专网图像传输系统采购项目,详细数量、参数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五部分”。
三、谈判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资质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针对本项目须作出承诺;(内容如示范格式三 )
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谈判;
4、根据采购人要求供应商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4.1 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4.2 供应商须提供所投全部产品的质保承诺书(质保期三年);
4.3 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必须提供2019年1月1日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及以上由人社部门出具的由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
4.4 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谈判截止时间之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说明: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只能由一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如果有多家代理商参加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谈判的,视为一个供应商计算。
本次竞争性谈判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谈判开始前由采购人组织谈判小组先对谈判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谈判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谈判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谈判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谈判文件第二章第五部分。
四、谈判文件发布信息
1、谈判公告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
2、公告期限、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2.1 公告期限、谈判文件获取时间: 2019年11月26日 -2019年11月28日
2.2 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谈判文件在淮安市政府采购网(竞争性谈判公告-开发区)版块直接下载或到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30号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获取,如果供应商确认参与本项目谈判请填写供应商参与谈判确认函,并发送至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邮箱(邮箱:905378746@qq.com),确认函接收及报名时间: 2019年11月26日 至2019年11月28日 (双休、节假日除外),并电话与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确认,联系人:乔林 联系电话: 13151885223
2.3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整/份(售后不退),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1、请供应商如实填写谈判确认函中的有关内容信息,如因谈判确认函中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有误,造成采购代理机构无法与其联系的,其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2、采购人有权拒绝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确认函的潜在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谈判;
3、已提交确认函的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参加本项目谈判且未书面通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上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并申请按苏财规〔2013〕28号文规定有权作出不利于供应商的处理。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响应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5时00分
2、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5时30分
3、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4、响应文件接收联系人:刘何伟 联系电话:13815452228
六、谈判有关信息
1、谈判时间:2019年12月2日下午15时30分
2、谈判地点: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1、谈判文件询问(质疑)事项联系人:乔林 联系电话:13151885223
2、采购人联系人(技术咨询): 段玥 联系电话:15896166808
3、采购人联系地址: 江苏省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富誉路5号
4、谈判现场事项联系人:刘何伟 联系电话:13815452228
5、采购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淮安市清江浦区健康东路联通大厦12楼1202室(东边电梯)
八、其他事项
1、本次项目的谈判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 玖仟元整 。谈判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将谈判保证金缴纳至谈判文件中指定帐号,保证金具体缴纳形式要求详见谈判文件第一章第二部分第12条。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领取成交通知书之前,向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招标投标管理服务中心提交金额为成交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3、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 肆拾伍万元整 。
4、本项目仅采购非进口产品(注:本文件所称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5 、 本项目资格审查部分要求供应商提供原件审查的,供应商必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递交的原件材料,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
采 购 人: 淮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
采购代理机构:江苏建昊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日 期:2019-11-26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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