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受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委托,现对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废物监控系统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医疗废物监控系统
项目编号:ZJHX-(2019)竞磋商字第556号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1、简要说明:为进一步规范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行为,加强对全市医疗废物的管理,根据省卫健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苏卫办医政﹝2019﹞2号)及《江苏省“医疗废物管理(监管)系统”基本功能规范(试行)》(苏卫医政〔2019〕38号)相关文件要求,2020年我市各三级医院、60%的二级医院要普遍建立医疗废物管理信息系统。
其中,医疗废物监控系统作为医疗废物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是一个功能相对独立的完备系统,具备独立建设条件。为此拟先行进行医疗废物监控系统项目建设。医疗废物监控系统主要功能为通过可控可追溯的多路视频流对医废监测点进行实时监控,配合医疗废物监管系统进行精细化管理。设备采购清单如下: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单位 |
1 |
枪型高清摄像机 |
150 |
只 |
2 |
枪机支架 |
150 |
只 |
3 |
52 |
台 |
|
4 |
管理软件 |
1 |
套 |
5 |
视频授权 |
150 |
路 |
6 |
1 |
台 |
|
7 |
存储 |
2 |
台 |
8 |
硬盘 |
64 |
块 |
9 |
电脑 |
1 |
台 |
10 |
网线 |
12000 |
米 |
11 |
施工费用 |
150 |
点 |
12 |
系统调试 |
1 |
项 |
2、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人民币5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3、根据《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所提供的设备不可以为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三、合格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
(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人数量 1名。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19年12月19日13:30 ;
(二)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12月19日14:00 ;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三)磋商响应文件接收及投标地点: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冠城路8号工人大厦裙楼7楼第一开标室);
五、磋商文件的领取(没有登记领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其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或邮箱报名 (如通过邮箱报名,将报名资料扫描件发至“邮箱: zjhxztb@163.com ”,标书费汇至保证金账户);
本套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地点: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镇江市庄泉路1号南山华庭商务中心3幢206室)
时间:自招标公告之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每日9时至16时(节假日除外)
报名联系人:尚文静 联系电话:15952908844;0511-88083481;
标书答疑联系人:郭春燕联系电话:18673505075;
登记领取磋商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详见“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部门(分散)采购公告)
(1)营业执照(复印件);(2)“单位介绍信+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3)廉政公约及承诺函(下载本项目招标公告中的附件,不得修改其条款)。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报名成功并不代表供应商投标文件通过资格性审查。
六、采购人联系事项
采购人:镇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镇江市黄山南路9号
联系人:郦黎明 联系电话:0511-84420774
七、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2份。
八、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收取保证金。供应商在磋商时,需交纳人民币8700元(人民币捌仟柒佰元整) 的磋商保证金给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磋商保证金仅接受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必须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到达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银行账户,否则磋商响应无效。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复印件)随磋商响应文件一并提交。
收款单位: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民生银行镇江润州支行
帐号:9902000523782134
九、公告期: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政府采购http://zfcg.ggzy.zhenjiang.gov.cn/zjzc/”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十、现场查勘
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联系查勘。
十一、政府采购政策功能
本项目支持和适用节能环保产品(财库〔2019〕9号)、(财库〔2019〕19号)、(财库〔2019〕18号);支持中小微企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支持监狱企业(财库〔2014〕68号);促进残疾人就业(财库〔2017〕141号)和采购本国货物、服务(财库〔2007〕119号)的政策。
采购代理机构:镇江华信招投标代理服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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