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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执法音频视频记录仪和工作采集站采购项目

2019-11-27 来源:山西长治市人民政府采购

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集采机构)受长治市公安消防支队的委托就执法音频视频记录仪和工作采集站采购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本次竞争性谈判。

一、项目编号:长政采﹝2019﹞JZTP-A3-18

二、项目名称:执法音频视频记录仪和工作采集站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本次谈判报价人所投报的内容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的规定。

预算金额:428600元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执法仪工作采集站

16套

2

执法音视频记录仪

13台

 

注:上述表格中未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字样的,必须为国产产品。所采购的货物、服务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2、采购范围包括:货物的供应、运输和售后服务等。具体报价范围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要求为准。

四、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下载谈判文件和上传响应文件

参与报价的供应商请于2019年11月26日起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www.ggzy.changzhi.gov.cn)”下载谈判文件,并按规定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响应文件。(下载谈判文件、上传响应文件需要使用CA数字证书)

六.报价须知

1、响应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响应文件,报价截止时间后将无法上传响应文件。

2、报价供应商须办理CA数字证书,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上传加密响应文件,上传的加密响应文件须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3、报价前供应商须携带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电子签到。

4、请严格按照《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参与报价活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可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网上查阅及下载。

七、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谈判时间:2019年12月3日下午14:30(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谈判室,太行西街406号市政务服务中心4楼)

3、届时请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报价人授权代表出席。

八、本公告期限: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九、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消防支队

地址:长治市潞州区紫金东街342号

联系人:王振

联系电话:0355-2186928

集采机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联系人:冯女士

联系电话:0355-2080036

集采机构技术咨询电话:2090058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15340856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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