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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鞍山市花山区学校智慧校园建设更正公告

2019-11-28 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地方标讯更正公告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马鞍山市花山区学校智慧校园建设
品目

 

采购单位 马鞍山市金家庄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行政区域 市辖区 公告时间 2019年11月27日 18:14
首次公告日期 2019年11月22日 更正日期 2019年11月29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彭荣兵
项目联系电话 0555-8886713
采购单位 马鞍山市金家庄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555-8886713
代理机构名称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0555-8886713


马鞍山市花山区学校智慧校园建设项目更正公告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马鞍山市花山区学校智慧校园建设
原项目编号:MASCG-0-F-F-2019-1479
原公告日期:2019年11月22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1、将招标文件P3页第三项“招标文件获取”中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1月29日17:30(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更正为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即日起至2019年12月4日17:30(注:不少于5个工作日)”
2、将招标文件P61页第1.7.1条评分标准中

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委会不予计分),投标人每完成一个同类项目(合同内容至少包含“教师教学系统”)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得满为止。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使用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或使用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满足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出具合同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格式自拟,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更正为“
自2014年1月1日(含)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无合同签订时间评委会不予计分),投标人每完成一个同类项目的业绩得2分,最多得6分,得满为止。
注:(1)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及合同甲方出具的验收合格证明(或合同甲方出具的使用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复印件。验收合格证明(或使用质量良好<或满意>及以上评价证明)须含合同甲方公章,公章名称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且满足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2)合同内容必须能清楚地反映合同首页、合同标的和盖章页等内容,若合同中未清楚地反映,须出具合同甲方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的出具单位公章名称必须与合同甲方名称一致,格式自拟,且符合以上要求,否则评委会不予计分。

与此相关内容均作相应变更。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获取。
联系方法:
1、项目单位:马鞍山市金家庄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江东大道1480号   邮编:243000
联系人:彭荣兵
电话:0555-8886713
2、招标代理机构: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马鞍山市雨山区印山东路2009号(印山东路与湖东中路交叉口)汇通大厦主楼七楼
联系人:蒋超、林海
电话:0555-5200272、5200794
 
马鞍山市金家庄城市发展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马鞍山市兴马建设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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