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2019-11-28 11:44:07 来源: 本站原创
一、 招标项目编号: CNDL2019588-1
二、 采购组织类型: 分散采购-分散委托中介
三、 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四、 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2019年苍南县黑烟抓拍及安装项目 | 不限 | 600000 | 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 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六、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址、售价:
1. 获取时间: 2019-11-29 至 2019-12-6
2.获取地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本项目公告附件
3.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在线获取
4.标书售价(元): 500
七、 投标截止时间: 2019-12-18 14:30:00
八、 投标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
九、 开标时间: 2019-12-18 14:30:00
十、 开标地址: 苍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开标2
十一、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 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照浙财采监【2018】2号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认定材料,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定,本项目在报价评审时对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报价分评审;《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明确规定,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应当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等有关规定中,对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并公布了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价格扣除扶持政策: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照小、微企业给予相同价格优惠扶持,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具体规定见“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3)潜在供应商必须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根据《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和诚信管理暂行办法》,中标或成交供应商必须注册入库,以便后续事宜的办理。
4)本次项目按《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对供应商进行信用甄别,详细规定见“投标通知(邀请)书”。
3、其他事项
(1)郑重邀请各投标供应商派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本项目的开标大会并登记签到(现场需核验身份)。投标供应商如不派代表参加开标大会,不作无效标处理,但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开标过程和开标结果提出异议。投标供应商代表未签到或未能提供有效身份证明供采购组织机构人员核验身份的视为未出席。
(2)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大会的同时出示:a.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封装在投标文件内的也有效);b.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的同时出示:a.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封装在投标文件内的也有效);b.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c.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居民身份证)。
(4)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授权代表参加开标大会时递交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密封在投标文件技术资信部分内的也有效;
(5)授权代表开标前出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投标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不一致时,以投标文件中的为准;
十三、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浙江金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金先生
联系电话: 0577-68878599
传真: 0577-64719599
地址: 灵溪镇华府新世界花园17幢2单元604室
2、采购人名称: 温州市生态环境局苍南分局
联系人: 章先生
联系电话: 0577-59863704
传真: /
地址: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江湾路413号环保大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苍南县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 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 0577-59867927
传真: 0577-59867927
地址: 苍南县灵溪镇春晖路555号
潜在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