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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清远校区运动场灯光照明系统(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采购公告

2019-11-29 来源:南华工商学院采购

一、项目简介

(一)项目名称:清远校区运动场灯光照明系统(设备)

(二)具体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三)最高限价:人民币29.2万元

(四)送货地点: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清远校区

(五)获取文件方式:无需现场报名,请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六)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时间:2019年12月5日(周四)上午9:00-9:30

(七)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截止及报价时间:2019年12月5日(周四)上午9:30截止。

(八)报价供应商递交报价文件地址: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天河校区综合楼采购中心903室(苏老师 020-37198547)。

 

二、报价人资质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二)在业内享有较好声誉,诚实守信。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服务优质、态度良好。

(四).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提供服务质量问题引起的诉讼、仲裁情况(提供公告发布后至报价截止日期前任意一天的信用中国查询结果)。

 

三、报价响应要求

(一) 报价供应商应在规定时间内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且报价应包括货物,相关辅件、组件、耗材以及物流配送、售后服务、税票等相关费用。

(二)本项目采购需求中的所有指标均为最低参考标准(如与供应商须知条款有不一致的,以采购需求中的指标为准),其中涉及要求出具资质、质保、售后服务、供货确认等相关文书的,默认约定签订合同前提供(采购需求另有描述的,从其要求)。报价响应文件中的总价金额与分项报价汇总金额或者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总价金额为准。

(三)报价时,供应商必须对项目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逐一作实质性响应,并详细列出响应的具体内容(必须以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快速竞价采购项目报价响应表》作为报价文件,加盖公章,以报价时间截止送达指定地点)。

 

四、结果确认方法:

(一) 基本原则:报价时间截止后,评委会进行资格性复核,在当日内核实各供应商报价内容,按照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及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排序第1位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报价一致情况,以参数、服务正偏离者排序第1位。

(二)供应商报价畸低的,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的,包括但不限于:

1.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2.供应商资质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不满足竞价需求;

3.供应商报价时未将产品参数[服务方案] 按本采购文件所附的报价响应表的格式作为附件[加盖公章],或者提交的产品参数[服务方案]不满足竞价需求,或者出现报价内容与附件信息前后不一致;

4.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政策规定,或者无法核实,或者经其品牌官方渠道核实所响应产品[服务]不满足竞价需求,按照不完全响应或者完全不响应处理。

(三)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表明无法履行竞价承诺或者放弃成交的,按报价无效处理。

(四)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或虚假证明的,或者来源不明、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的,按报价无效处理,并报告监管部门查处。

 

五、采购人付款方式:

由甲乙双方约定方式进行付款

 

六、违约责任:

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一律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且以后不得参加我院采购项目。

1.拒绝配合采购人实施相关检查核验工作的;

2.成交后,不履行竞价承诺或放弃成交不向采购人提交书面材料的;

3.成交后,因产品质量(假冒伪劣等不合格产品)或违约等行为被用户书面反映并经核定为属实的。

4.串通报价,违反公平竞争行为。

文件下载: 南华采【2019】057号 清远综合办 清远校区运动场灯光照明系统(设备).doc (102.13 KB)

 

广东南华工商职业学院

2019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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