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的有关规定,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 庆元县环境保护局 的 庆元县环境保护局花园云高空瞭望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进行单一来源采购。邀请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丽水市分公司 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
一. 采购编号:ZJDLL(2019)98号
二. 项目名称:庆元县环境保护局花园云高空瞭望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四. 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 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金额(最高限价) (万元) |
备注 |
1 |
庆元县环境保护局花园云高空瞭望监控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
1 |
项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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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单一来源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信用中国网”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3.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且在处罚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4. 响应截止之日至前三年内,在“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曝光台”中被曝光,处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时不予以通过。
5. 特定条件: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2)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七. 特别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投标人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 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 )。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CA锁办理可联系CA锁公司客服400-888-4636。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投标人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八. 招标文件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2.已注册政采云平台的投标人可登陆平台,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未在政采云平台注册的投标人可以登录 https://middle.zcygov.cn/settle-front/#/registry 申请注册。
九. 投标文件递交:
1.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2.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①须提交电子投标文件、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
②投标文件提交地点:
⑴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政采云平台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提交;
⑵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介质存储的数据电文形式的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即DVD光盘或U盘)和纸质投标文件提交到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开标室)
十.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9日14:30(北京时间)
十一. 开标地点:庆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濛洲街222号四楼418开标室)
十二. 联系方法:
(1)采购人名称:庆元县环境保护局
联系人:刘女士联系电话:13646887660
地址:庆元县濛洲街222号12006室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管廷飞联系电话:18969592166传真:0578-2998875
质疑联系人:洪跃华 联系电话:0578-2998875 传真:0578-2998875
地址:丽水市富岭街道中岸48号(原富岭交警中队)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庆元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吴桂菲 监督投诉电话:0578-6019125
地 址:庆元县濛洲街198号
十三. 本公告在以下媒体范围内公布:
浙江省政府采购网( http://www.zjzfcg.gov.cn )
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庆元)(http://qy.lssggzy.com/qyweb/)
十四. 其他事项: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招标文件之日(获取截止日之后收到招标文件的,以获取截止日为准)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庆元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投诉。
庆元县环境保护局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