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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保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2019-12-06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哈尔滨悦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接受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委托,将对其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保(协商文件编号:ZJZCFS-(2019)单字第0111号)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望贵单位接到邀请函后,按本文件约定的地点领取协商文件。
一、协商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9年12月9日至2019年12月11日,北京时间9:00至11:30,北京时间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2、地 点: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镇江市花山湾一区36幢102室);
3、获取协商文件的方式:接受现场报名;
4、本套协商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售后不退;
5、报名联系人:蒋工 联系电话:15952888491;
6、需携带的相关手续: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人授权书+法人身份证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项目情况说明
本次采购为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污染源监控中心运行维保采购(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协商文件第二部分项目需求)。预算金额为人民币24万元,最后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协商内容
1、项目服务承诺;
2、价格;
3、其他相关承诺事项。
四、协商地点
镇江市丹徒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江市丹徒区谷阳中大道178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第二开标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磋商响应会议。。
五、协商时间:2019年12月16日北京时间14:00,届时请供应商代表(3人以内)出席协商会议。
六、协商时必须出示和提供的文件材料
装订成册的协商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包括下列内容:
(1)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
(2)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的对项目需求的服务方案、服务承诺、商务条款的响应以及本项目所需说明的其他事项,并加盖单位公章;
(4)协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材料。
七、保证金
供应商参加协商时,须交纳人民币4800元(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的保证金给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协商代理机构),保证金仅接受以下几种形式: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的非现金形式交纳。保证金必须在协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到达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银行帐户。保证金支付凭证随响应文件一并提交或现场提交。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信息:
收款单位: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1104088909200136052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镇江北门支行
八、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镇江市丹徒生态环境局 地 址:丹徒新区勤政路1号
联系人:张主任 联系电话:18912808633
九、招标代理费用
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前,一次性向协商代理机构支付代理费用4000元(人民币肆仟元整)和评审费。
十、本项目公示时限为3个工作日,在投标截止前,请关注镇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有无变更公告。
江苏隆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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