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平阳县公安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日期:2019年12月6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平阳县公安局委托,就平阳县公安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
一、采购编号: PYCG191206151
二、采购组织形式: 集中采购
三、 采购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具体见采购文件要求)
平阳县公安局计算机等办公设备(采购预算39.53万元)
四、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对投标主体的要求;
2、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五、采购文件的发布:
集中报名时间:2019年12月6日至2019年12月16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30-11:30;下午:14:30-16:30 (递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均可报名并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地点: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政府采购科(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供应商报名时应出示的资料:
1、供应商报名登记表(见附件,原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公司简介及售后服务网点介绍;
4、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采购机构将根据提交的文件资料对报名的供应商进行核查,核查合格的供应商方可参加投标。
获取采购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后获取。采购文件如有补充更正均见http:// www.pyztb.com/ 、http://www.zjzfcg.gov.cn。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17日上午9:30
七、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大厅(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八、磋商开始时间: 2019年12月17日上午9:30
磋商地点 :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平阳县鳌江镇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二楼)
九、磋商保证金(元): 本项目不需要 磋商 保证金
十、其他事项
1 、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公告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
2 、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时间之后有潜在供应商提出要求获取采购文件的,将允许其获取,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异议的,应于自采购文件提供期限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机构提出。
3 、供应商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含网上报名下载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采购文件在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后获得的,自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成交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4 、供应商质疑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采购人及招标采购机构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进行处理供应商质疑事项。
5 、 潜在供应商需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www.zjzfcg.gov.cn进行免费注册,具体详见浙江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要求(中标供应商必须在签订合同前成为浙江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供应商)。
6 、联系方式:
(1) 采购单位:平阳县公安局
联 系 人:钱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169913
(2) 采购机构名称:平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机构地点:平阳县鳌江镇火车站大道和谐家园三楼
联系人:史先生
联系电话:0577-63193038
传真:0577-63193010
(3) 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系人:陈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7-63889763
传真:0577-63889959
地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平阳县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