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政法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公开招标的采购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扬州市公安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公安局政法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公安局政法大数据中心机房建设项目监理
项目编号:YZZCG-2019331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扬州市政法大数据中心项目
2、项目类型:新建
3、项目地点:扬州市邗江区
4、建设单位:扬州市公安局
5、建筑总面积:约4550m2。一层、二层为数据中心区域,三层为办公区。
6、本层建筑层高:一层4.68米,梁下4.1米,二层4.68米,梁下4.1米。
7、项目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主机房区、支持区、辅助区、行政管理区、办公区.
(二)监理范围: 数据中心包含但不限于机房环境建设工程、总控中心、前厅弱电工程及配套设施工程、机房电气系统、机房暖通系统、机房智能化系统、交换机系统、网络安全设备、网络管理运维平台系统、消防系统等。
项目预算:263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263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 (格式见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模块)
2 资格声明 (格式见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模块)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 (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 (格式见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模块) 和授权代表身份证 (扫描后上传,身份证应为正、反面)
4 营业执照副本 (扫描后上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扫描后上传) (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扫描后上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扫描后上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格式见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投标模块)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七)
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完成注册的供应商方可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进行投标。
按《全流程电子化投标供应商操作说明》,联系系统技术支持领取CA和办理电子签章,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投标。
如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由此所产生的损失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上述网站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上述网站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网上投标截止时间:
纸质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点00分
纸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点30分
纸质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二室
纸质投标文件接收人:张自美
六、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19年12月31日 09点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二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张自美
电话:0514-82087196 传真:0514-82087162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4楼1417室
邮政编码:225006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公安局
联系人: 高祥
电话:0514-87031789、13852728500
办公地址: 江苏省扬州市润扬中路98号市公安局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纸质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采购采用“扬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招标、投标、评标和中标结果发布全程电子化。
十、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伍万元整 (无论投几个分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行 号:103312015636
账 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19年12月31日 09点30分)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一、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