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温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利用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温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利用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温县人民法院智能卷宗利用平台信息化建设项目 二、项目编号:温交易[2019]307号 采购编号:温政采[2019]298号/2019-12-8号 三、项目预算金额:257万元 四、采购需求: 1.历史库存档案电子化加工、随案生成档案组卷及质检及法院智能卷宗利用系统、台式居民身份证阅读机具采购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期限:1年 3.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4.质量要求:合格 五、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型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等政府采购政策。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营业范围必须与项目要求符合; 3.投标人必须具备《国家秘密载体印制资质》乙级或以上证书,资质类别为“涉密档案数字化加工”或“档案数字化加工”。(外省企业必须在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并提供河南省国家保密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针对该项目已备案证明文件)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在资格审查环节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 5.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书。(投标单位出具由“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查询近三年来法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网页截图加盖企业公章证明);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其投标资格。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八、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 2019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2019 年 12 月 11 日 09 时 00 分至 2019 年 12 月 17 日 17 时 30 分,通过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投标交易管理系统在报名后自行下载。 3.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已入库且资质符合的企业可以直接网上报名,未入库企业进入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xggzy.com/)按照《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面向全国征集电子招投标会员的公告》要求先网上提交信息经工作人员通过审核后,方可带原件来现场备案入库并办理CA数字证书后报名。 通过企业网银购买招标文件,具体详见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文件《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操作手册》。技术咨询电话:品茗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徐先生电话:18003713782 4.售价:招标文件300元/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 年 1 月 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 年 1 月 2 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具体详见开标当日公示牌)。 十一、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温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人:温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17739169558 地址:温县子夏大街与黄河路交叉口向东800米 2.采购代理机构: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18639112780 地址:温县新建街 发布人:中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 2019 年 12 月 10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