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建设应用设计方案采购项目的采购公告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中共丹东市委政法委委托,对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建设应用设计方案采购项目(项目编号:DDCGJC2019090)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一、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组名称 |
主要服务需求 |
数量 |
丹东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及建设应用设计方案采购项目 |
(一)建设市综治共享管理平台1个,并与省平台对接; (二)建设市视频联网平台,结合市本级和各地区实际,建设县(市)区雪亮工程视频联网平台,乡镇(街道)客户端,村(社区)客户端。建设城市级视频融和共享平台,支撑各委办局对视频资源的共享和调用; (三)部署网络设备和安全系统,平台整体按照信息安全等级保护三级标准建设; (四)按照先易后难原则,分步整合各委办局以及社会视频资源,2020年底实现有条件单位全部联网。 |
1项 |
二、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60万元。
最高限价金额:人民币60万元。
三、合格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与磋商;
7、合格供应商还要满足的其它资格条件:
①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子通信广电行业(有线通信、无线通信)专业甲级设计资质或者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专业甲级设计资质;
具备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②磋商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招标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投标;磋商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磋商供应商;
④因腐败和欺诈行为而被有关部门禁止投标的不能参加本次投标。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省政府采购网站“首页—省级通知”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通过信息核对后供应商即可在政府采购网登录,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及信息变更须知》。
五、采购文件的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时间:2019年12月16日起至2019年12月23日止(办公时间:9:00 –16:30 北京时间)
采购文件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采购文件领取地点: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市政府一楼交易文件编制室
领取文件其他说明(适用于现场领取方式):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六、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会议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磋商会议时间:2019年12月27日上午10:00时(北京时间)
递交响应文件及磋商会议地点:丹东市银河大街100-1号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开标室一。
七、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23日止。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丹东市委政法委
地 址:丹东市振兴区银河大街100号
项目联系人:尹洪伟 联系电话:13904250577
采购代理机构: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丹东市新区银河大街100-1号 丹东市市政府一楼
项目联系人:蒋艳 贲晓霞 联系电话:0415-2172355
邮箱地址:ddcghwb@163.com
开户行:丹东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户名称: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01011700000151(咨询电话:0415-2172955)
丹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