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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康县人民法院大要案审判装备(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招标公告

2019-12-16 来源:云南鸿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货物类

保康县人民法院大要案审判装备(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招标公告
根据鄂采计-08567号文件的要求,受保康县人民法院的委托,拟就保康县人民法院大要案审判装备(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HBBKCGZB- BXD-201934
二、采购项目名称:保康县人民法院大要案审判装备(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1、保康县人民法院大要案审判装备(智能庭审系统)采购项目包含:智能庭审系统软件2套,媒体主机2台,服务器1台,高拍仪5台;技术参数要求详见询价文件;
2、采购供货时间:供应商在合同签订之日起3日内供货并完成全部安装调试工作,并负责使用培训;
3、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质保要求: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非人为损坏的质量故障由中标方免费维修或更换;
为保证智能庭审系统的兼容性,中标人需在中标后合同签订之前,携带中标货物前往甲方指定地点进行产品演示,并逐条核对中标货物与招标参数是否存在偏差。对于虚假应标的供应商,甲方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5、采购限价:45.51万元(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或等于采购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报价必须包含税金、安装调试、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各项费用,即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注: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 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 。下载  中国电力招标网会员申请表 。注册联系人:王琪 手机:13811698082)。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具备有效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生产厂商或经销商;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125号) 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4)本次询价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领取询价文件的时间、地点:
6.1供应商应于2019年12月16日至2019年12月18日,每日  9:0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本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人携带竞争性报价公告中“四、供应商资质要求”中的2-3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合格报名的供应商方可领取竞争性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或未按规定提供资格文件和证明材料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报名。
6.2竞争性报价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 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琪
手机:13811698082
电话:010-86482207
邮箱:wangqi@dlzb.com
传真:010-52283967
QQ:3514528418 点击这里给3514528418发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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