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浙江九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的委托,以公开招标方式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2套黑烟抓拍系统采购项目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参加。
一、采购编号:JYZFCG-2019-GK07
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内容: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备注 |
1 |
黑烟车电子抓拍系统 |
2套 |
含设备安装服务 |
2 |
运行维护服务 |
2年 |
含人工费、耗材费、电费等 |
预算金额:60万元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均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主体要求;
2.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能承担本项目的供应商,分公司参与投标的,
需提供总公司授权书;
3.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项目转包或分包。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领售或邮寄
3、地址:浙江九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常山县天马街道西阳路2号)。
4、售价:工本费每套500元。
5、联系人:徐小康13967025775
提示:采购机构将拒绝接受未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交的资料: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格式见附件1】及有效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获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1-1】及有效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获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投标单位获取招标文件登记表【格式见公告附件】。
注:(1)投标资格采用后审制。接受投标人报名或递交投标文件不表明已获取投标资格。开标会上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19〕5号)规定,本项目无需缴纳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或者中标人在法定期限内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的,应当按照本项目采购预算价2%的标准承担因此给采购单位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责任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九、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20年01月08日0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常山县东苑小区17-1),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次采购将于2020年01月08日09时30分在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常山县东苑小区17-1)开标。
十一、本公告发布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www.zjzfcg.gov.cn)、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qzcs.zjzwfw.gov.cn/col/col1341066/index.html)
其他事项: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至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3、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期限内一次性提出(即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仅受理一次),逾期提出或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多次提出的质疑将不予受理、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九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邹忠利联系人:张丽
联系电话:13567079249联系电话:13967025775
地址:常山县文峰东路58号地址:常山县天马街道西阳路2号
衢州市生态环境局常山分局
浙江九越工程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