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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市桥消防中队车库门采购项目(重招)竞争性磋商公告

2019-12-17 来源: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番禺区大队(广州市消防支队番禺区大队)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 番禺区市桥消防中队车库门采购项目(重招) 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番禺区市桥消防中队车库门采购项目(重招)

项目编号: 0835-190F11008401C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许先生、黄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20-87258495-1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广州市公安消防支队番禺区大队(广州市消防支队番禺区大队)

地址:-

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许先生、黄先生

代理机构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一、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2、报价人必须对本项目的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供应商新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自有设备及人员状况等相关证明材料);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材料,如依法免税和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响应文件中提交网站查询结果截图;以采购代理机构响应截止日当天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同时对查询记录截图打印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磋商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人民币64万元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19年12月18日 08:30 至 2019年12月2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6楼

磋商文件售价:300.0 元(人民币),本公告包含的磋商文件售价总和

磋商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9年12月30日14时30分

五、磋商时间: 2019年12月30日14时30分

六、磋商地点: 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12月30日14时00分至14时30分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102号华盛大厦北塔25楼广东元正招标采购有限公司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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