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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文区第三实验小学室外配套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19-12-19 来源:福建漳州政府建设招标

龙文区第三实验小学室外配套及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文区第三实验小学室外配套及智能化工程(招标项目名称)已由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漳龙发改审【2017】1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市龙文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建元东路以北、小港南路以西、护吉路以南;

2.2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1611.900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文区第三实验小学室外配套及智能化工程施工范围和内容为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预算审核书中所列指的范围和编制说明、有关设计更改通知、答疑纪要等;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承包工程范围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可承担单项合同额2500万元以下的市政综合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单项合同额 1500万元以下的电子系统工程和建筑智能化工程施工;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中,市政公用工程单项工程合同额1000-3000万元属于中型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可担任中小型工程项目负责人;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1611.9007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0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不低于二级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的企业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 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①投标人应按闽建办筑〔2016〕8号文要求做好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平台对于建筑施工企业和相关人员的信息登记,且省外入闽施工企业应按闽建筑〔2015〕35号及闽建办筑〔2015〕13号文要求在福建省建筑市场综合监管信息平台登记企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资料);②根据闽建【2016】5号文及其他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施工企业及项目经理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③投标人参与投标时需提供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④依据建市[2017]241号文以及闽建筑〔2018〕43号、闽建筑〔2019〕7号、闽建筑〔2019〕10号、闽建筑〔2019〕17号、 闽建筑〔2019〕19号文、闽建告字〔2019〕70号文、闽建告字〔2019〕84号文、闽建告字〔2019〕88号文的要求,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的企业不能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否决其投标;⑤投标人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持个人身份证、投标保证金缴交凭证复印件一份(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及一份未加密的电子版投标文件(存入U盘或光盘)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备用)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内到达开标现场递交,否则视为放弃投标资格;⑥投标人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但无须签到(根据《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关于工程项目开标程序取消投标人代表签到环节的通知》{漳工易[2019]1号}要求);⑦根据闽建筑〔2019〕22号文件及建办室(2019)50号文的规定,取消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和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本招标项目所指的“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均不包含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和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即二级临时建造师和一级临时建造师不可参与本项目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19日00 时00分00秒至2019年12月23日 23时59分59秒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电子招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A类[K的取值区间为8.00%~12.00% (含8%,不含12%)]。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20年01月08日 12:00:00。

6.2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元)。

6.3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保险公司出具的投标保证保险、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年度投标保证金等形式。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0年01月09日 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漳州市龙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蓝田开发区景檀路26号招商大楼405,邮编:363000

电子邮箱:/

电话:15160506933,传真:/

联系人:邱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锐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龙文区碧湖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105号,邮编:363005

电子邮箱:shanxiruichi@126.com

电话:0596-2161638,传真:/

联系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网址:HTTP://www.zzgcjyzx.com

联系电话:0596-2032597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漳州市龙文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龙文区发展和改革局、漳州市龙文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漳州市江滨东路10号、漳州市龙文区景山机关大院1幢7楼

联系电话:0596-212809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

地址:漳州市新华南路工会大厦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电话:0596-29390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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