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科设支队交通信号系统优化项目 (项目编号:JC-ZC19120010)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 委托, 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科设支队交通信号系统优化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科设支队交通信号系统优化项目
2.项目编号:JC-ZC19120010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否 |
379.9 |
379.9 |
其他服务 |
为了使我市交通信号控制系统能更好的发挥控制效果,提高我市交通信号控制水平,需要进一步完善系统参数设置,对交通信号控制系统控制效果进一步优化。 |
三、项目预算
379.9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执行。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执行。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环保部关于调整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清单中的环境标志产品采用优先采购的评标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残联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执行。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应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副本)。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应具有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 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内,提供2019年8月-2019年10月,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及加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若为法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9:30分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9:3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19-12-26 到 2020-01-0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3门601室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投标人须在《天津市政府采购网》上完成注册并成为合格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ccgp-tianjin.gov.cn)。(2)现场发售,需携带投标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4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1-17 09:30
2.开标时间: 2020-01-17 09:3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3门601室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郝先生 董女士
2.联系方式:022-23786691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湖北路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王警官:022-58860172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榕苑路4号天发科技园7号楼3门601室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23786691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交通设施工程管理处、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天津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总队科设支队交通信号系统优化项目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1.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详见招标文件。缴纳方式:以电汇等非现金形式。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并取得收据,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人未缴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需标注所投项目编号,只接受投标人银行账户电汇,汇款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汇款信息:开户名: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浙商银行天津南开支行,银行帐号:1100000310120100170278。供应商须携带加盖公章的汇款凭证复印件,于开标前到招标代理机构领取保证金收据。未按时领取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2.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从中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未中标人持未中标人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未中标人财务章)及汇款信息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中标人保证金退还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持与采购人签订的合同原件(采购代理留存)、中标人开具的往来收据原件(须加盖中标人的财务章)及汇款信息在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后按以上要求办理退还保证金事宜。3.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上午9:30分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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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程(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