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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2019-12-26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委托,就其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编号:BHZXGK201903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因工作需要,本项目是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进行视频会议系统设备采购,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项目概况:视频会议系统LED显示屏、视频会议系统LED显示屏控制器、视频处理器、视频会议系统LED显示屏钢结构、智能配电箱、电子讲台等设备的采购。核心产品为视频会议系统LED显示屏控制器(详见采购需求);

数量:详见采购需求;

质保期:自项目整体验收通过之日起五年;

供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日历天内安装部署完成;

合同履行地点: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指定地点;

采购预算金额:3000000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2.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具备采购人根据招标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采购文件发布信息:

(1)采购文件在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会员系统中发布。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在网上报名成功后直接下载采购文件。

(2)投标人须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陆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无锡滨湖支行;账号:106550010402270980000005714)。投标保证金只可用转账或电汇方式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17日13:00始

(2)投标文件接受截止时间:2020年1月17日13:30止

(3)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4)投标文件接收人:宋一梅、徐鹏飞

(5)截止期后的投标文件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六、评审有关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1月17日13:30

(2)评审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3)成交单位确定时间:评审结束后

(4)成交单位确定地点: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评标室

(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七、本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为本次采购提供免费服务。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1、采购机构: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0212466400604K

联系人:宋一梅、徐鹏飞

联系电话:0510-81173514(传真)、0510—81173539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隐秀路152号

邮政编码:214000

2、采购人:无锡市公安局滨湖分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320200014007510D

联系人:王奋敏

联系电话:0510-66070037

联系地址:无锡市滨湖区青莲路58号

采购预算代码:025001

有关本次招投标活动方面的问题,可来人、来函(传真)或电话联系。

无锡市滨湖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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