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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院驻市看守所视频监控存储系统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2019-12-2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关于检察院驻市看守所视频监控存储系统采购(二次)的招标公告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委托,就检察院驻市看守所视频监控存储系统采购(二次)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检察院驻市看守所视频监控存储系统采购(二次)

项目编号:2019052309151

预算金额:人民币52万元, 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二、采购需求

项目为监控存储系统、网络交换系统、综合布线等系统的综合改造集成,连云港市检察院驻检所接入现有连云港市公安局看守所全部监控图像并进行监控图像备份存储(包含看守所后期监控改造图像接入)。按照项目需求进行现有设备无缝对接升级,并确保本次采购的新设备与看守所现使用的软件和硬件实现无缝对接(相关费用均含在报价中)。该项目现场施工过程需要完全听从驻所检察负责人员及看守所对接负责人员安排和指挥,确保不影响双方日常工作和环境卫生,项目施工需在双方负责人员协商时间内进行,且需与相关人员做好配合工作。

对项目采购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营业执照等 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年度 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 ;(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 税收 和 社会保障资金 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 和 专业技术能力 的 声明 及 证明材料 ;(见格式)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见格式)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招标文件发布及获取

招标文件发布时间:2019年12月27日起

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18:00止

招标文件售价:无。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供应商须进入“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点击首页左侧通过 CA方法 进入“供应商系统”进行“信息录入”,选择下载交易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无效,投标时投标文件将拒收 。具体流程详见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系统操作咨询:客服电话4009980000; 张工18505182641)

CA 办理流程 :详见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交易平台—下载中心“供应商操作手册”;

CA 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8:30—12:00 ;15:00—18:00(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CA 办理地点 :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一楼CA办理窗口。

CA 办理咨询 :孙莉莉 联系电话:18005133017

特别说明:已下载采购文件的供应商,不能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对于未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也未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以书面形式提交放弃说明的供应商,将按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规定,视为一般失信行为,给予信用评价扣分。

五、公告期限

本项目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招标公告起始时间:2019年12月27日

招标公告截止时间:2020年1月6日18:00

六、投标与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报价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资格审查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1份,副本4份

2、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与地点

开始接收时间:2020年1月16日上午9:30

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1月16日上午10:00:00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投标文件接收人: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3、开标时间与地点

开标时间:2020年1月16日上午10:00:00

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凌洲东路9号3号楼二楼开标厅。(详见二楼电子信息屏幕)

七、本项目投标保证金要求

本项目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玖仟捌佰元整(¥9800)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交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账户,本中心不接受现金、支票、汇票等形式的保证金,请备注项目编号、标段等信息。

户 名: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户行:交通银行连云港分行

帐 号:327006000010149136377

请投标人携带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于开标前,至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财务室对投标保证金进行确认,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02室,联系电话:0518-85868269。

八、本次招标采购联系事项

1、采购人:江苏省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宋兴元 联系电话:0518-85585818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朝阳东路19号)

2、集中采购机构: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张莹

联系电话:0518-85868288 传真:0518-85868256

联系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2号楼401室 邮编:222003

九、其他说明事项

招标文件中标注★号的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如不满足将按无效投标处理。

 

连云港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9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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