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陇西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陇西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综合业务楼执行指挥中心设备采购项目(二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1、项目编号:622575-1901118
2、采购内容:
2.1本项目共:一个包
2.2采购需求:
序号 |
货物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限价(元) |
1 |
车载云台 |
台 |
1 |
24200 |
2 |
车载硬盘NVR(4路IPC) |
台 |
1 |
5800 |
3 |
基础包/系统管理软件 |
套 |
1 |
25000 |
视频监控软件 |
路 |
50 |
500 |
|
行车监控设备管理软件 |
套 |
1 |
25000 |
|
视频联网软件 |
套 |
1 |
25000 |
|
双路服务器 |
台 |
1 |
60000 |
|
4 |
单兵 |
台 |
12 |
6200 |
5 |
执法记录仪 |
台 |
12 |
3500 |
6 |
信号输出解码板 |
块 |
3 |
46000 |
7 |
信号输入板 |
块 |
1 |
46000 |
8 |
台 |
2 |
28000 |
|
9 |
硬盘 |
台 |
13 |
2000 |
10 |
计算机 |
台 |
5 |
6500 |
11 |
扫描仪 |
台 |
6 |
8500 |
12 |
台 |
1 |
3600 |
|
13 |
套 |
1 |
6800 |
|
14 |
操作台 |
组 |
2 |
6050 |
15 |
台 |
1 |
8000 |
|
16 |
配电箱 |
台 |
1 |
13600 |
核心产品:车载云台、车载硬盘NVR(4路IPC)、基础包/系统管理软件、视频监控软件、行车监控设备管理软件、视频联网软件、双路服务器、单兵、执法记录仪、信号输出解码板、信号输入板、存储设备。
3、资金来源、采购预算:
3.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3.2预算总金额:70.00万元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4.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2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5、供应商资格要求:
5.1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5.2 供应商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相关记录或失信执行记录;
5.3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期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截图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6.1 获取文件的时间期限:2020年1月13日至2020年1月17日,每日00:00-24:00。
6.2 获取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6.3 获取方式:供应商必须通过登录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系统,在规定的获取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未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废标等责任自负。(注:电子标招标文件格式为:DXZF)
6.4 获取招标文件后,请供应商随时关注“甘肃政府采购网”及“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关于本项目相关书面变更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6.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供应商在参与投标时相关操作详见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站首页“下载中心”→“操作手册”→“政府采购电子标操作手册”。供应商在投标时请务必携带生成本项目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CA锁)参加投标,如有项目委托人时务必携带委托人个人数字证书(CA锁子)参加投标。
注:因供应商数字证书(CA锁)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文件无法解密的,供应商自行承担由此导致的全部责任。
6.6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7、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8、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8.1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三开标厅。
8.3开标时间:2020年2月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8.4开标地点: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定西市新城区岷县街建设大厦A2座)第三开标厅。
9、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及递交须知:
户 名:定西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西分行
账号:10193200028707003906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
递交须知:
9.1 投标保证金以非现金方式提交。
9.2 供应商缴纳保证金的单位名称及公司账号必须与供应商在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注册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9.3 供应商在交纳投标保证金时,需严格按照招标公告(文件)中提供的标段账户及时足额缴纳,缴纳成功后,供应商需自行登陆系统,在“业务查询”中查看保证金缴纳情况,否则,由此引起的开标系统显示的投标保证金“未缴纳”导致投标无效其责任自负。
9.4 供应商未按招标公告(文件)要求按时足额缴纳,造成不良后果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5 在开标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登陆开标系统现场公布获取招标文件供应商及保证金缴纳情况。最终以开标系统显示状况作为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
9.6 退还保证金时,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投标信息一览表(加盖公章)前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集中退还。
10、联系方式:
10.1采购人:陇西县人民法院
10.2地址:甘肃省定西市陇西县巩昌镇渭州路西侧
10.3联系人:杨虎
10.4联系电话:13830269511
10.5采购代理机构: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10.6地址: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怡馨苑14号楼1604室(驻定办)
10.7联系人:禄冠兰
10.8联系电话:18893704401
甘肃中昱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