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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0-01-14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YZZCG-2020029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扬州市生态环境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视频监控系统项目(二)

项目编号:YZZCG-2020029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扬州市生态环境局结合环境监管的业务需求,在市政府“云上扬州”建设框架下,拟建设整合共享的环境视频监控系统。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购买三年视频监控服务。拟对污染源、放射源、固废处置企业、水源地、秸秆禁烧区域、生态红线区域、机动车检测场站等进行监控,智能识别秸秆焚烧行为并发送报警信息,预计新建337个摄像头,共享集成620个摄像头,共计957个摄像头。

项目预算:165.78万元

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165.78万元

三、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

1 投标函(原件)

2 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

4 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 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近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 投标人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 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8年度财务报告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原件)

(二)采购人根据本项目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电信行业允许以分支机构的身份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

(三)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四)集中考察或召开答疑会:无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七)供应商须登陆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主体库系统进行注册登记,录入并完善相关主体信息。注册登记地址及流程: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ggzyjyzx.yangzhou.gov.cn/)通知公告及下载中心《主体库信息操作手册》

四、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供应商如确定参加投标,请如实填写《供应商参加投标确认函》并按要求传真回复(传真号码:0514-82087162)或交到交易中心。如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去做,将自行承担所产生的风险。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省政府采购网”、“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五、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开始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点00分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点30分

投标文件接收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一室

投标文件接收人:陈畅

 、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2日 09点30分

开标地点: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5楼,开标一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一)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陈畅

电话:0514-82087196 传真:0514-82087162

网址:http://zfcg.yangzhou.gov.cn/

办公地址:扬州市文昌东路9号广陵新城市民中心1号楼4楼 1417室

邮政编码:225006

(二)采购单位:扬州市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 刁劲辉

电话:13952733230

办公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46号

对项目本身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八、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

九、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收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人民币叁万元整(无论投几个分包)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 名:扬州市财政局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扬州新城支行

行 号:103312015636

账 号:101563010400666680000000001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之前(2020年02月12日 09点30分)到达指定账户。(注:以个人名义缴纳的保证金无效。请各投标人务必确认保证金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达指定账户,并备注项目编号,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十、 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中心联系。

扬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0年0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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