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政府采购合同
编制说明
1 、 签订合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 、 签订合同时,采购人与中标人应结合招标文件第五章规定填列相应内容。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对规定进行变更或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甲方:上杭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乙方:福建盈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根据招标编号为[350823]XCJ[XJ]2019001的上杭县南阳镇下车村LED显示屏建设工程货物类采购项目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招标结果,乙方为中标人。现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以下事项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同:
1、下列合同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1合同条款;
1.2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
1.3其他文件或材料:□无。□。
2、合同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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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 | 品目名称 | 商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 单位 |
产地 类型 |
单价 | 金额 | 品牌 |
型号技术 指标等 |
产品属性 | ||||
1 | 1-1 | A020207 | LED显示屏 | LED显示屏 | 13.8 | 平方 | 国内 | 14158.3 | 195384.54 | 强力巨彩 | Q6 | 节能 | ||||
合计: | 195384.5400 |
3、合同总金额
3.1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拾玖万伍仟叁佰捌拾肆元伍角肆分(¥195384.5400)。
4、合同标的交付时间、地点和条件
4.1交付时间:合同签订后 (20 ) 天内交货;
4.2交付地点:福建省龙岩市上杭县南阳镇政府下车村;
4.3交付条件:验收合格。
5、合同标的应符合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具体如下:
5.1所提供的设备均为厂家原包装,全新的。产品有严格的质量保证,符合国家质量认证中心3C认证标准要求,并提供产品技术资料(包含产品目录、安装与使用说明书、合格证及保修凭证等) 。
6、验收
6.1验收应按照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的规定或约定进行,具体如下:
验收期次:1;验收其次说明:货物安装运行完毕,验收合格。
6.2本项目是否邀请其他投标人参与验收:
不邀请。
7、合同款项的支付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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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期次 | 支付比例(%) | 支付期次说明 |
预期支付时间 (用于采购贷申贷,为空无法进行申贷) |
1 | 95 | 货物安装调试运行良好,验收合格 | |
2 | 5 | 余款两年质保期过后付清 |
8、履约保证金
无。
9、合同有效期
两年。
10、违约责任
在规定时间内不能按时将设备交付采购人使用,乙方需向甲方作出书面声明,并说明具体的延期原因,否则延期30天内(含30天)的,按合同金额的3%支付给采购人逾期违约金。
11、知识产权
11.1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应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且非假冒伪劣品;乙方还应保证甲方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知识产权及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指控,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此方面指控均与甲方无关,乙方应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法律责任、费用和后果;若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则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11.2若乙方提供的采购标的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被有关主管机关认定为假冒伪劣品,则乙方中标资格将被取消;甲方还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处理,具体如下:乙方在项目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12、解决争议的方法
12.1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12.2若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下列途径之一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具体如下: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具体如下:。
13、不可抗力
13.1因不可抗力造成违约的,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在随后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后的15日内向另一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及持续期间的充分证据。基于以上行为,允许遭受不可抗力一方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13.2本合同中的不可抗力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火灾及政府行为、法律规定或其适用的变化或其他任何无法预见、避免或控制的事件。
14、合同条款
14.1系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二年质保。保修期内非因操作不当造成需要更换的零配件及设备由乙方负责包修、包换。在保修期结束前 1 个月,须对货物进行次全面的维护与保养。保修期结束后,乙方仍负责提供终身服务。14.2故障响应时间:在接到采购人故障通知后 2 个小时内响应,在 48 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免费维修服务。如属硬件故障原因而且 48 小时无法排除故障的,则应提供同等记置的备用设备以保证采购人设备的正常运行。乙方免费提供所有损坏部件并负责包修、包换,免费提供维修保养和咨询。免费保修期满前 1 个月内应负责对设备进行次免费全面检查,如发现潜在问题,应负责排除。14.3保修期后出现故障,只收取基本维护费用。所需配件为生产厂家原装配件其价格低于现场价。14.4所有磁盘存储介质保修期内如出现磁盘故障,提供原厂新盘替换,故障盘不返还服务。
15、其他约定
15.1合同文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补充。
15.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15.4本合同纸质文件一式肆份。合同电子文本通过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自动备案。合同纸质文本需与备案电子文本一致,以备案电子文本为准,具有同等效力。
15.5其他:□无。□ 。
甲方: | 上杭县南阳镇人民政府 | 乙方: | 福建盈融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住所: | 上杭县南阳镇南阳村 | 住所: | 上杭县白砂镇朋新村观山路集镇农贸市场二楼 |
单位负责人: | 单位负责人: | 杨娟 | |
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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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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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法: | 13860287121 | 联系方法: | 15159040608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福建上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兴杭支行 | |
账号: | 账号: | 9090529010010000085252 |
签订地点:上杭县南阳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