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餐饮废气净化监控平台二期建设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餐饮废气净化监控平台二期建设
项目编号:ZDCH-FW-2019785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文娟(女士)、纪志达(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355611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北京市密云区生态环境局
地址:北京市密云区新南路65号
联系方式:刘艳新:010-6906597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鼎传鸿(北京)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张文娟(女士) 纪志达(先生):010-62355611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23室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序号 |
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
1 |
用户侧状态监测实施 |
100套 |
净化器运行状态监控仪及设备安装,符合北京市最新文件要求。 |
2 |
用户侧排放浓度监测 |
50套 |
油烟浓度在线监测设备及安装,手机扫二维码查看数据(油烟、颗粒物和非甲烷总烃浓度在线监测),符合北京市新地标要求。 |
3 |
用户侧排放结果检测 |
150套 |
排放结果检测包含油烟、颗粒物、非甲烷总烃 |
4 |
现场端维护服务 |
2年 |
在线监控设备的运维服务保障工作(包括SIM卡定期充值及相关通讯费)。 |
5 |
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监管平台 服务 |
2年 |
实现对辖区分散餐饮企业的集中定位监管,掌握排放超标情况、净化器清洗及维护情况,为进一步规范辖区油烟净化治理工作提供基础数据及决策依据,配套微信互动平台 |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必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满足招标文件相关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4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年01月16日 17:00至2020年01月22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7号商房大厦423室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领购
四、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06日 13:00
五、开标时间:2020年02月06日 13:0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密云区鼓楼东大街19-15号,密云区老城墙西侧(北京市密云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层第2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为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投标报名时请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注明准确的供应商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加盖供应商公章及法人章)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为避免对资格条件重复审查,授权书仅需授权购买招标文件即可。
3、因本项目在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全过程备案管理,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北京市密云区政府采购交易系统(http://www.bjmy.gov.cn/ggzy-zfcg)成功注册报名并关注本项目,线上报名操作手册:进入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密云区分平台(http://www.bjmy.gov.cn/ggzy/),据操作手册步骤进行网上报名并关注本项目。(如未注册报名,由此带来的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