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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职业大学关于建筑消防设施与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0-01-17 来源:江苏省政府采购

苏州市职业大学关于建筑消防设施与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受苏州市职业大学的委托,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就其所需的建筑消防设施与电气消防安全检测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组织政府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建筑消防设施与电气消防安全检测

2、采购编号:SZZJ2019-T-022-B

3、采购项目简要规格描述:(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4、项目预算:人民币200000.00元。

5、服务期限:在合同生效后,自采购人要求的服务时间起壹年,按12个月计。

6、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7、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二、谈判响应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合格谈判响应单位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报名及获取采购文件:

1. 报名方式:

1.1供应商注册。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http://szzyjy.fwzx.suzhou.gov.cn/Front/UploadFile/af4d8873-7144-43a4-8d4e-bb47c6e54aa0/20170303152825617)。

1.2申领CA证书。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1)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2)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3)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1.3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入“政府采购(网上报名)”,选择“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进入“供应商”系统,进入报名界面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

2.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月23日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至左侧采购文件页面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5.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805640413 点击这里给805640413发消息、442456465、864274166;咨询电话:13961452091。

6.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中标信息亦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请定期关注。

四、响应文件提交信息:

1、提交开始时间:2020年2月6日13:00时起。

2、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2月6日13:30时止。

3、提交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五、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0年2月6日13:30时整。

2、评审地点:苏州市莲升路苏州城市生活广场西楼5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六、本次采购活动联系事项:

1、采购人

(1)名称:苏州市职业大学

(2)地址:苏州市致能大道106号国际教育园

(3)联系人:陈祥林

(4)联系方式:0512-66502859

2、采购代理机构

(1)名称: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B座1557号

(3)联系人:徐杰、沈鹰

(4)联系方式:电话62826523;传真62826513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8616651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2)苏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正常贯彻执行工作的通知》(苏财购(2017)10号)文件。

八、说明事项:

供应商“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须打印、保留“网上报名确认单”,并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九、本次采购活动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和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本公告期限自发布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苏州正杰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0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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