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的委托,对 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2019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一期)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442000-202001-hj13-00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2019年消防器材采购项目(一期)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589,480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表编号:计:2019077。
2.项目内容:消防器材采购,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
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5.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6.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8.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投标截止时间前 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参与投标及下载招标文件。
9.网上参与投标形式和操作方法:
(1)本项目采用网上参与投标的方式。供应商须先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zs.gov.cn)上注册登记后,才能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2)注册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办事指引→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用户自主注册办理指引”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
(3)已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应当在采购公告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的“业务系统登录”窗口进入“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完成网上参与投标操作,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和确认投标等操作;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政府采购系统(企业)用户手册”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注:参加开标的供应商代表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签到,签到方式有:①使用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相关人员指纹或身份证信息需提前在交易中心综合业务窗口办理系统录入,咨询电话:0760-88331782、0760-89817167)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指纹或身份证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②使用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的,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企业数字证书签到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③如发生签到系统故障或停电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电子签到不成功的情况,以投标截止时间前签署的纸质签到文件确认投标文件递交的有效性。
10.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需携带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网上参与投标且已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1) 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经办人是法定代表人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 人民币壹万元整(RMB10,000.00) 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在 投标截止时间 前缴纳投标保证金,并成功到达指定账户。投标保证金账号由投标人通过交易系统申请,按照缴款通知书上内容通过转账方式缴纳,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要求已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注册登记并审核通过。具体操作方法请浏览“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业务登录系统→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交易列表→所投项目处点击‘管理’→子账号申请→缴款通知书”栏目相关信息,咨询电话:0760-89817351。
六、供应商资格: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8年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或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以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的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2.供应商信用记录查询(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查询相关供应商信用记录,将查询的供应商信用记录提供给评审现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不能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具有分支机构的,其所属分支机构有上述记录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包组)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须在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参与投标成功并在采购代理机构处成功购买招标文件。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01月18日 至 2020年01月23日 期间(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5个工作日)到 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详细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8日09时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开标时间:2020年02月18日09时30分
十一、开标地点:中山市博爱六路22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中山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详见开标当天开标室安排)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0 年 01 月 18 日 至 2020 年 01 月 23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项目联系人(代理机构):林小姐,张小姐 | 联系电话:0760-88288884 |
采购项目联系人(采购人):胡小姐 | 联系电话:0760-28139139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中山市东区长江路18号恒隆豪苑16-2幢14层3卡 |
联系人:邓永妮 | 联系电话:0760-88288884 |
传真:0760-88288884 | 邮编:528400 |
(三)采购人:中山市公安局火炬开发区分局 | 地址:中山市火炬开发区康乐大道6号 |
联系人:杜小焱 | 联系电话:0760-23185635 |
传真:0760-23185630 | 邮编:528437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 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国采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0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