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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州市东乡区集镇(马圩镇、圩上桥镇、小璜镇、珀玕乡)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2020-02-21 来源:江西抚州市公共资源建设招标

[东乡区][非网招]抚州市东乡区集镇(马圩镇、圩上桥镇、小璜镇、珀玕乡)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赣建东招字[2020]第G1号)

 

一、招标条件:

抚州市东乡区集镇(马圩镇、圩上桥镇、小璜镇、珀玕乡)提升改造工程已由抚州市东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抚发改农经字【2019】5号 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资金及区财政配套资金 ,招标人为 抚州市东乡区农业农村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抚州市东乡区集镇(马圩镇、圩上桥镇、小璜镇、珀玕乡)提升改造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项目总承包;

2、建设地址:项目位于抚州市东乡区马圩镇、圩上桥镇、小璜镇、珀玕乡;

3、计划总投资:约3200万元;

4、建设内容及规模:主要道路街景改造工程,改造内容包括沿街外立面提升改造工程(马圩镇、圩上桥镇、小璜镇包括外墙修补,灰色压条、店招统一、青砖勒脚、仿古屋檐、马头墙,珀玕乡包括空调外机隔栅、外墙修补、店招统一),绿化景观小品工程,道路及人行道提升改造工程,亮化(含管网)提升改造工程;

5、招标范围

该项目可研批复范围内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相关后续服务和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产品采购及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7、计划工期:2020年3月开工,2020年8月底前完工;

8、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规划设计、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需同时具备)

(一)、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投标,组成单位限定为最多两家,设计、施工各一家,且应分工明确。须提供联合协议书,施工单位为牵头人,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提供。

2、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投标申请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负责人:必须由 一级注册建筑师担任 ,【须提供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的注册证原件、公告发布前六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必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B证),投标时均无在建工程,(中标后需押证上岗),【须提供投标人拟派施工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年检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公告发布前六个月单位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原件】;

3、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技术负责人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关键岗位【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含安全员C证)、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资料员】具备岗位证书.拟投入本项目所有人员必须是本企业正式员工,且提供尚未到期的有效劳动合同;拟投入所有人员不得为同一人。

4、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的项目负责人同时作为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三)财务要求:

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未被取消,财产未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并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承诺函联合体内单位均须提供);并提供经审计的2016年、2017年、2018年年度财务报告或上市公司年报,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仅需牵头人提供,财务状况良好。

(四)信誉要求:

①、投标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

②、投标人提供农民工工资无拖欠承诺函;

③、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中标后必须提交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开设实名制农民工工资专户。

④、中标企业一律不得转包本工程,所有管理人员和重要施工岗位人员必须为本企业员工,发现有违反本规定行为,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并将违规行为报行政主管部门。

⑤、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36个月(从开标前一个月起算)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须提供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

⑥、投标人(联合体各方)和施工方的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总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近36个月内(从开标前一个月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须提供出具加盖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的承诺函】。

⑦、投标人或投标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列入“黑名单记录主体”或“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主体”的,或有法院判决行贿犯罪记录的,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⑧、投标人(联合体各方)近12个月内(截止开标当月)被县级及以上行政监管部门规定不允许参与当地招标投标活动的记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不允许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其他情形。【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单位公章】。

(五)本项目采取资格后审,通过综合评分法优选出总承包商承担本项目。

四、其他要求

1、省外进赣企业在开标前必须按《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的要求,在“省外企业信息登记管理系统”办理企业登记和办理“单项工程投标登记”。上述两项登记中都必须包含参与本次投标的八大员及注册建造师名单(其他人员不作要求),并提供两项登记事项的网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如发现未按上述要求办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2、根据《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要求,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号)有关规定,2019年9月28日始不再办理省外勘察设计企业进赣信息登记,实行信息告知承诺制;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办理网址:江西住建云企业端(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

3、投标单位所提交的本项目的建造师及“八大员”必须在“江西住建云”平台进行实名制信息登记,并提供实名制信息登记事项的网络截图复印件并加盖公司公章,否则取消投标资格;已经中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中标资格。

4、本工程不允许违法挂靠、违法分包和违法转包,中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八大员必须常驻施工现场,必须执行工程施工现场关键岗位人员打卡管理规定,每月到岗不得少于22天,如未符合考勤规定,招标人将报请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5、投标单位提供的所有资料需真实有效,如有提供虚假或涂改材料,一经查实,没收投标保证金,报建设行政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或东乡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jxfzdx.gov.cn/news-list-gongygongnzijyuanyjiaoxyip.html)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注:各投标人请及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澄清、修改以及对投标人提出异议的回复。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03月13日09时30分,地点为抚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乡分中心(东乡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区行政中心后面)。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和东乡区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抚州市东乡区农业农村局(盖章)

联系人:万先生 联系电话:0794-4233855

 

招标代理机构: 江西华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联系人:陈女士 联系电话:18979457019

招投标监督机构: 抚州市东乡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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