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于2020年2月3日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提交的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档案数字化加工和质检服务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因部分内容补充和更正原因,现将原公告内容作如下澄清:
1.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P3-18页 技术评分表
项目人员配备及团队管理实施方案 |
③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同时具有数据库认证专家(oracle或db2或sybase)证书、安全保障人员证书、网络应用工程师的得3分。 |
现更正为:
项目人员配备及团队管理实施方案 |
③ 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具有数据库认证专家(oracle或db2或sybase)证书的得1分、具有安全保障人员证书的得1分、具有网络应用工程师的得1分。 |
2. 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P1-3页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2月25日14时30分(注:2020年2月25日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开标时间:2020年2月25日14时30分”
现更正为:
“八、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3月9日14时30分”
“十、开标时间:2020年3月9日14时30分”
3. 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P3-8页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补充如下内容:
19.5 依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财办库〔2020〕29号)的要求以及省、市相关规定,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投标人可以通过现场或快递邮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通过现场递交的,于2020年3月9日14时00分开始受理投标文件。通过快递邮件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快递单上应清晰写明采购项目名称、编号等,递交时间为送达开标地点并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确认签收的时间,由于寄错地址、逾期送达、未按要求密封或者邮寄过程导致包装密封出现破损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与后果。
4.其他内容不变。
原招标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亦作相应修改。原招标文件与本更正文件有矛盾的地方,以此更正文件为准。请各供应商在收到该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扫描回传我公司(邮箱:gzswbc08@163.com)。确认已收到本通知。
二、投标(响应)截止时间2020年3月9日14时30分
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何先生 |
联系电话:020-85110288 |
(二)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李小姐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 |
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曹先生 |
联系电话:020-83592216-822 |
广州顺为招标采购有限公司
2020年2月21日
我公司已收到本更正的全部内容。
投标人签收(签字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