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都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强电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2-25 来源:江西兴国县

根据都昌县政府采购办(都购2020B000306292)的批复, 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昌县人民法院的委托,现就该单位的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强电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 招标编号:JJCS2020-DC-JC001

2. 项目名称:都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强电采购项目

2.1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预算

(人民币)

采购要求

1

都购2020B000306292

都昌县人民法院审判法庭及诉讼服务中心强电采购项目

452809元

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投标人承诺本项目在施工期内,如出现与本项目有关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一切责任,须提供投标承诺函由法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 企业法人参与投标时需携带法人本人身份证、若为代表参与投标须出具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和法人授权书原件、自然人投标需提供身份证明;

(3) 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开标时现场查询);

(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 本项目不得分包、转包。

4.投标人获取标书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公章。

5.有意向的投标人从2020年02月25日—2020年03月02日止,(每天09:00—11:30,14:30—17:00,节假日除外) (北京时间)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3楼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本磋商文件售价为300元人民币/份,售后不退。

6.磋商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7.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0年03月06日下午14:00时(北京时间),提交密封的报价文件至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并在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编号和供应商名称,封口加盖骑缝章,如逾期不接收。

8.采购代理服务费: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收费标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单 位:都昌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占先生

联 系 电 话:15170984848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详 细 地 址:九江市浔阳区长盛锦江1栋2单元4楼

都昌办事处地点:都昌县万里大道和平宾馆旁九江市长盛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三楼

邮 编:332600

联 系 人:户先生

电 话:0792-531196615907920000

电 子 函 件: 1179005340@qq.com

查看操作说明
交易主体登录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