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原公告项目名 称:连江县温泉小学连江县温泉小学报告厅及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2、原公告项目编号:[350122]HZ[GK]2019055-2
3、首次公告日期:2020-02-24
4、更正(补充)事项及内容:
4.1原事项及内容:
(1)项目名 称:连江县温泉小学连江县温泉小学报告厅及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货物类采购项目
(2)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3 、交付条件:
现更正为:
(1)项目名 称:连江县温泉小学报告厅及录播室设备采购项目
(2)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3 、交付条件:按合同执行
4.2 补充内容: 第五章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三、商务条件
(1)、售后 服务
1)中标人对此次招标项目应提供免保修期1年,质保期自货物验收合格时开始计算。
2)保修期内若设备在运行中发生问题,中标人应4小时响应,24小时内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进行维修和更换零部件或更换新货物等服务。质量质保期后,中标人有接到故障处理通知的,技术人员应与采购人协商到达购采购人地点的时间,并做好设备维修。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1)验收标准:设备按厂家产品验收标准及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进行验收。产品质量达到设 计要求,安装调试各项指标符合技术参数;计量设备能通过计量部门的检验。
2)验收程序:设备验收分出厂检验、安装调试检验及最终验收三个阶段。
3)出厂检验:中标人设备出厂前,应按产品技术标准规定的检验项目和试验方法进行全面检验,中标人应随同设备提供出厂检验报告、产品质量合格证,结果必须符合验收标准的要求。
4)安装调试检验:设备安装、调试过程,中标人应作详细检验记录,安装调试须符合我国 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安装调试检验结果应符合制造产品标准和招标文件第五章“招标内容及要求”规定,符合我国国家有关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
5)最终验收:设备安装、调试结束后,由中标人负责并会同采购人及有关专家(若有)按规定的验收标准要求进行联合验收。最终验收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3)、违约责任
1)因中标人原因造成采购合同无法按时签订,视为中标人违约,采购人有权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不能弥补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需另行支付相应的赔偿。
2)在签定采购合同之后,中标人要求解除合同的,视为中标人违约,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需支付相应的赔偿。
3)因中标人原因发生重大质量事故,除依约承担赔偿责任外,还将按有关质量管理办法规定执行。同时,采购人有权保留更换中标人的权利,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
4)在明确违约责任后,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书起七天内支付违约金、赔偿金等。
5、更正(补充)后购买采购文件时间、地点、方式: 采购文件随同本项目采购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http://cz.fjzfcg.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采购文件,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6、更正(补充)后网上报名:与原公告一致
7、更正(补充)后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与原公告一致
8、更正(补充)后开标(询价方式:报价公开)时间(系统引用时间)及地点:与原公告一致。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9、采购人名 称:连江县温泉小学
地址:连江县
项目负责人:谢校长
联系电话:13960968575
10、代 理机构名 称:福建华真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2号厂房5层510A
项目负责人:陈祥敏
联系电话:0591-38165630
福建华真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0年0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