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315平台短信服务
项目编号: 2041STC4013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炳勋、马娟娟、薛建伟、聂娅琼、陈俊
项目联系电话:010-62688241、62688251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2月18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2月27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国家市场监管总局12315平台短信服务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jzxcs/202002/t20200218_13898783.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1)首次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3月3日9:00-10:00(北京时间)。
(2)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启时间:2020年3月3日10:00(北京时间)。
(3)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和开启地点:首次响应文件提交地点为中钢国际广场1层大厅,首次响应文件开启地点为中钢国际广场16层会议室(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
(4)供应商须派专人(可以不是授权代表)将响应文件于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当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直接送达指定地点并提交给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工作人员(疫情期间须特殊处理,请供应商携文件到达后立即致电62688241李炳勋,办理文件递交登记),首次提交的响应文件以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递交的将不予接受,逾期送达或未按本采购文件规定进行密封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5)磋商:疫情期间须特殊处理,本项目的磋商采用非现场网络在线视频的方式进行,由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通过微信视频连线方式,与磋商小组进行在线磋商。
(6)磋商及评审开始时间:同首次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7)磋商及评审地点:供应商授权代表须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保证随时可与招标公司工作人员微信视频连线,做好非现场在线协商准备,届时授权代表应在封闭且网络信号良好的环境中参加视频会议谈判(请提前测试确保网络稳定),保证评审有序进行、项目信息不被泄露。
磋商文件其他事项不变。
四、其它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10-82261517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中钢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大街8号中钢国际广场16层,100080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李炳勋、马娟娟、薛建伟、聂娅琼、陈俊010-62688241、62688251、40628586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