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汕头市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播出系统码流分析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播出系统码流分析仪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20-B01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播出系统码流分析仪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市广播电视台高清电视播出系统码流分析仪采购项目1项。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整个项目免费保修期为一年(含上门服务,设备厂家保修期超过一年的按厂家保修条例质保)。
4、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30个日历天内完成项目全部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使用。
5、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本项目预算¥238000.00元,最高限价为¥238000.00元,最高限价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仅对项目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或2019年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供应商在报名时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到的供应商自身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存档。招标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提交的信用记录截图复印件进行网上核对,如发现提交虚假查询信息者一律拒绝其报名。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2月27日起至2020年3月4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5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全部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2、2018年或2019年财务报表(至少包括损益表,资产负债表)或基本户银行出具的近期资信证明复印件一份;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成立不足三年的单位应提供成立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一份;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一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
6、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到的信用记录截图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年3月18日下午3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开标时间:2020年3月18日下午3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二、公告期限:2020年2月27日至2020年3月4日(5个工作日)。
十三、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招标人联系人:姚生
招标人联系电话:0754-83938238
2、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招标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0年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