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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2020-03-05 来源:浙江金华招标

按照“关于积极应对疫情有序推进招投标工作保障复工复产的通知”(金资交办[2020]2号)文件精神,金华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组织开评标活动已获得相关部门批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金华市本级政府采购计划书([2020]38、39号)批准,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的委托,就金华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WQ2020015-ZFCG003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标段号

站点名称

采购内容

服务

期限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备注

标段一

金义都市空气站、金华山旅游经济区空气站、环保大楼VOC站

日常运维耗材及备件维修、运行维护服务

2020年度

51万元

详细采购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二章。

标段二

金华市地表水、饮用水、浮标站等三类水质自动站

市本级、兰溪、义乌、东阳、永康、武义、浦江、磐安县等区域内的水质自动监测系统的运行维护及管理工作

2020年度

465万元

说明:

1.投标人可选择1个或2个标段同时投标,但投标报价标必须按标段分别制作、包装。

2.一年服务期满后,如中标单位通过采购人的考核,在服务价格、财政政策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续签下一年度合同(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

(一)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自发布次日起5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计算)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逾期提出不予受理。

(二)获取时间:2020年3月4日起至2020年3月25日。

(三)获取方式:不见面获取。

1.网上获取:已在政采云注册的正式供应商自行登录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相应版块获取文件。

2.代理机构邮件获取:未在政采云注册潜在供应商向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东市北街1938号金华电子商务创业园二楼206E号)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发送方式获取文件(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浙江政府采购网上随公告发布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供应商应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未按上述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不得对采购文件提起质疑投诉。同时请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

七、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时间:

1.邮寄快递方式:投标人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邮寄快递至金华市正信公证处。但投标人必须密切关注快递配送情况并确保投标文件于2020年3月25日17时前寄达。因邮寄快递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能及时送到耽误项目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采购单位与采购代理机构不负任何责任。

2.公证处现场递交方式:投标人可于2020年3月25日17时可将投标文件密封后递交至金华市正信公证处。

(快递单及包裹外观仅标需标明“金华市环境自动监测系统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投标”,不得显示投标单位名称或标志。金华市正信公证处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

★不接受其他方式递交。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3月26日9:30时在金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双龙南街858号财富大厦四楼)开标。

九、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不参加现场开标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核对投标单位授权代表信息后建立钉钉群并开启群视频直播(视频发起人为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金雅珍,钉钉号13566956261),对开标现场情况进行全程直播。公证人员和现场监督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开启前的密封情况并进行确认。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提出疑问或质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给予现场回复。

十、评标过程中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少于半个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但澄清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澄清内容及澄清回复内容均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代理机构电子邮箱:77254778@qq.com)。

十一、项目评标期间,请各投标单位授权代表在电脑前,同时保持电话及网络畅通,接受评标委员会的提出的必要澄清。评审结束,采购代理机构将在钉钉群在线公布评审结果。

十二、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三、信用记录: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采购代理机构会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查询并甄别。

1.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查询;

2.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浙江政府采购网(zfcg.czt.zj.gov.cn);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和监督人员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

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

不良信用记录指: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浙江政府采购网曝光台中尚在行政处罚期内的。

十四、业务咨询:

(一)采购单位:金华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地址:金华市金东区东宁路223号

联系人:项先生

联系电话:0579-82181503

(二)采购代理机构:金华市万全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东市北街1938号金华电子商务创业园二楼206E室

联系人:肖凌艺

联系电话:0579-82583380/0579-82583379

电子邮箱:77254778@qq.com

(三)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金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系电话:0579-82468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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