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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智慧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2020-03-10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政府采购

广东省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智慧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智慧安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内容提交密封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编号:GZSKST19-A092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智慧安防工程)

三、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汕头小公园开埠区修复改造二期工程(智慧安防工程)1项。

2、规格数量: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3、质保期:本项目三年运维服务,第一年为质量保修,第二、三年为维护保修。[为了保障二期各系统功能的正常运行,本项目三年的运维服务范围不仅包含二期新建内容,还需包含一期后台建设相关内容(即防控中心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和图像信息数据中心两部分)。说明:一期去除室外管道、室外设备、拼接屏和UPS设备,剩余“防控中心智能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部分”、“系统对接及图像信息数据中心建设部分”两部分.主要包括服务器、平台、软件和存储。]

4、完工期:合同工期为240个日历日,由采购人确认的进场开工日期开始24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物料供应及系统安装、调试。

5、交货安装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项目预算:采购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壹仟叁佰捌拾叁万壹仟零柒拾陆元壹角整(?13,831,076.10元)(其中包括:工程建设部分12,205,355.45元、运维服务费1,625,720.65元)。预算资金包括所提供设备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装卸、安装、调试、验收、培训、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无效)。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1.1、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1.2、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财务状况报告,需由经独立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及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1.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缴纳至开标日期前半年内任一月份);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1.4、投标人须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1.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2、投标人须具备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须具备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维修资格证一级资质;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投标人资格的声明函》中如实做出承诺;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说明:获取招标文件时,投标人代表须提供以下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1.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已办理了多证合一,则仅需提供合证后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获取招标文件事宜的,无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五、关于拒绝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的注意事项:

1、为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4〕21号)、《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33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有关要求,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健全守信激励失信约束机制,依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所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其信用记录,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等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投标人,代理机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任意记录名单之一:①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同时,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如不符合的,不应参与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在查核后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0年3月10日起至2020年3月16日期间(每天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20年3月30日上午10时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九、开标时间:2020年3月30日上午10时00分。

十、开标地点: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十一、公告期限: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5个工作日)。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

采购人联系人:江工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288477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长江路8号电信实业大厦1807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7123068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7279975

汕头市金平区城市更新局

广州穗科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20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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