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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博馆外库房安防系统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0-03-11 来源: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市级公告

 

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首都博物馆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博馆外库房安防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首博馆外库房安防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 PXM2020_039216_000035-JH00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33939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首都博物馆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外大街16号

联系方式:赵老师,010-6336338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中招国发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孙工,010-82233939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6层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采购内容及数量:首博馆外库房安防系统 一项

采购用途:首博馆外库房安防系统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首博馆外库房安防系统 ,详见磋商文件。

二、对供应商资格要求(供应商资格条件):

遵守相关的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三、磋商和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 183.02297 万元(人民币)

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0-03-10 09:00至2020-03-17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磋商文件地点:

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获取磋商文件方式:

有意向的供应商可从2020年03月10日起至2020年03月17日止,每天9:00~16:0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购买磋商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200元,售后不退。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凡有意购买磋商文件的潜在供应商,请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 进行投标人注册(网址:http://www.365trade.com.cn);

2、注册完成后,进入系统,点击 “查找商机”进行项目名称查询,找到项目点击“我要参与”,并上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等待项目经理审核通过后,供应商选中需要投标的包加入购物车进行标书费用支付;

4、支付完成后,供应商可以进行磋商文件下载;

5、除标书款外,还需支付平台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标包 200 元,由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出具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潜在供应商在标书发售截止时间前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完成注册、 标书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保证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标书款、平台交易服务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磋商文件售价: ¥200元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0-03-23 13:00至2020-03-23 14: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 号院外经贸安贞大楼西门口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0-03-23 14: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2号院外经贸安贞大楼B座5层B503第一会议室

四、其它补充事宜:

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仍然处于比较严峻的形势,为避免人员聚集传染,按照“人员聚集最少化”的原则,采购代理机构将于2020年03月23日下午13:00-14:00在北京市朝阳区小黄庄北街 2 号院外经贸安贞大楼西门口接收响应文件。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时应佩戴口罩,主动与其他供应商保持2米以上的距离,服从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的安排。供应商递交响应文件后即可离开现场。

五、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工

项目联系电话:010-82233939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主席令第68号)、《关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财库【2011】124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财政部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

采购需求.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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