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香河县融媒体中心大型纪录片“香河印记”制作服务招标公告(三次公告)更正公告

2020-03-11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地方公告

首次公告日期:2020-01-07
更正日期:2020-03-11
原公告项目名称:香河县融媒体中心大型纪录片“香河印记”制作服务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采购网
项目名称:大型纪录片香河印记制作
项目编码:HB2019103590020014
项目联系人:李玉岭
项目联系电话:0316-8082593
采购人:香河县融媒体中心
采购人地址:香河县
采购人联系方式:0316-8311515
代理机构:香河县帝信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香河县新华大街92-9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316-8082593
更正内容:一、香河县融媒体中心大型纪录片“香河印记”制作服务恢复政府采购程序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更正为:2020年3月26日14:00(北京时间)三、根据《廊坊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的通告》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时应:  1.加强信息报告,不准隐瞒不报。所有外地来廊、返廊人员,发热人员必须1小时内向属地村(居)委会或单位报告登记,不准提供虚假信息,隐瞒不报,广大人民群众发现疫情线索,要及时拨打举报电话(市长热线:12345)。也可通过下载“健康廊坊APP”,应用“疫情自查”系统填报信息。  2.加强隔离措施,不准拒不配合。所有外地来廊、返廊人员、发热人员严格按等级配合防控人员落实集中隔离、居家隔离措施,不准私自外出。对出现确诊、疑似病例的小区(村街)、住宅楼单元等,视情况实行封闭式硬隔离,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3.投标人开标现场应提供“进场交易承诺书”(见附件)  4.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戴好口罩并积极配合做好测温、登记。  5.如有外市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员不符合隔离条件,开标时开标现场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将协助各投标单位进行投标文件递交、解密工作。
备注: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