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受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 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消防维保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JBZC2019_193316_302-JH0011-XM00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旭
项目联系电话:010-65072621-811/81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地坛医院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京顺东街8号
联系方式:潘东来,8432206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北京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韩旭,010-65072621-811/816
代理机构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1)派驻具备消防维保服务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专业技术人员2名(水工和电工各一名)服务于采购人消防中控室,执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含双休日),重大节日或特殊时期驻场24小时值班;
2)应配套装备专业消防烟(温)感探测器、消防水压探测器、维修工具及备品备件,建立巡检维修工作档案,落实“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随时维修”、 “应急维修”等运维保障工作制度,并随时做好记录;
3)应对照《运维工程需求一览表》所列全部项目,每季度组织一次全面排查、检修和设备维护工作,形成季度检修维护评估报告,采购人方主管部门备案。针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故障或设备损坏的问题,可在5个工作日内全部完成修复工作,保持消防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4)运维项目中包括需要更换的设备或器材的人工费用,包括需要更换500元(含)以下配件或器件的费用;
5)应承诺在合同履行第一年内,完成采购人管辖范围所有楼宇内的烟(温)感探测器清洗工作,清洗费用包含在协议价格内;
6)应承诺每年免费对采购人在账的干粉灭火器和气体灭火器进行一次换粉、加压、检修维护,并出具合格的检修维护报告,报采购人主管部门备案,对已使用的干粉灭火器随时充装、加压和检修维护(承诺内容和格式自拟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本项目服务期限为:3年。
(具体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附件)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投标人须具备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
3.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技术服务机构资格证书临时壹级;
4. 投标人须从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按要求正式获得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5. 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13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20-03-16 08:30 至 2020-03-23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购买,如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将标书款汇至招标文件中的汇款账户,并在汇款成功后,将电子汇款单发送邮件到邮箱duyumei@cbwtc.com,同时注明需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0年03月16日至2020年03月23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时30分至下午16时30分(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网上购买,如对本项目有意向的供应商请将标书款汇至招标文件中的汇款账户,并在汇款成功后,将电子汇款单发送邮件到邮箱duyumei@cbwtc.com,同时注明需购买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500元;
(1) 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3)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后一律不予以退还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07 09:30
五、开标时间: 2020-04-07 09:30
六、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甲3号105会议室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 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4) 节能产品强制采购(本项目不涉及)
(5)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
(6) 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本项目不涉及)
(7) 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首购和订购管理(本项目不涉及)
八、其它补充事宜
(1) 逾期送达或者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 本项目不接受邮寄、快递、传真形式递交的投标文件。供应商须派其合法的授权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并签字确认。
(3) 投标文件一经递交不予退还
(4)未购买招标文件者不得参加投标,招标文件出售后一律不予以退还
(5)评分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6)详见附件
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