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ull
null
null
您的位置:数字音视网/招标公告/详细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公安局建设全县二期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2020-03-23 来源:四川政府市级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名称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公安局建设全县二期人脸识别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 5133322020000011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行政区划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
公告发布时间 2020-03-23 14:12
采购人 四川省甘孜藏族自治州石渠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名称 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包个数 1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 本项目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二)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标书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只需提供单位介绍信(需注明项目名称、招标编号)、经办人身份证明;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鲜章)。
标书发售起止时间 2020-03-24 09:00到2020-03-30 17:00
标书售价(元) 300
标书发售地点 在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光华中心C栋1301号(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办公区)购买
投标截止时间 2020-04-14 10:30
开标时间 2020-04-14 10:30
投标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光华中心C栋1301号(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办公区)开标室
开标地点 成都市青羊区光华北三路98号光华中心C栋1301号(四川坤阳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第二办公区)开标室
采购人地址和联系方式 石渠县尼呷镇,0836-8622179
代理机构地址和联系方式 成都市锦江区金石路366号中鼎国际2号楼501,028-86787271
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李女士,18782414112
预算金额(元) 1050000
招标文件 < 附件
采购品目名称 视频监控设备
行业划分 F5178
招标项目的名称、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 1.交货期: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10天内完成现场勘查设计,并提交采购人审查后实施;所有施工应严格遵照相关规范要求。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30天内,主要设备及其配套设施必须到达指定交货地点;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合同约定的所有设备安装调试内容,进入试运行阶段。 2.交货地点: 石渠县公安局。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总金额20%预付款;主要设备进场且施工进度达到50%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施工进度达到90%后,支付合同总金额30%;项目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5%;剩余5%质保期满后,全额无息退还。 4.保修期及质保期:质保期为壹年,供应商提供壹年质保服务。 5、为保证产品售后服务质量,供应商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核心产品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函,并加盖制造商鲜章。(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6. 交货时应提供以下技术资料(如涉及) 6.1原产地证明书(由制造厂签发); 6.2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的安装图纸及说明; 6.3提供主机及配套设备使用说明书、维护手册; 6.4备件手册、零件及易损件的图纸及相关资料; 6.5其它相关技术资料。 7.安装调试及验收: 7.1供应商应负责设备安装、调试。 7.2供应商应就产品安装、调试,直至采购人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材料、备件、专业工具均由投标人负责提供。 6.3供应商应就设备的安装、调试、操作、维修、保养等对采购人维修技术人员进行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供应商应对采购人操作人员进行现场培训,直至采购人的技术人员能独立操作,同时能完成一般常见故障的维修工作。 8.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9.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缴纳履约保证金。
资格预审公告链接  
备注
PPP项目标识

 

同地区同业主性质招标

同地区推荐招标

地区其他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