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科学数据与场区监控中心(云控中心)大屏采购
项目编号: ZCD-ZFCG(BJ-HW)2020-001
一、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10-62079553
二、原公告名称及地址时间等: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03月13日
本次变更日期:2020年03月23日
原公告项目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科学数据与场区监控中心(云控中心)大屏采购
原公告地址:http://www.ccgp.gov.cn/cggg/zygg/gkzb/202003/t20200313_14003719.htm
三、更正事项、内容:
(一)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36页)第四部分第二章详细评审:
自主研发能力(4分)
1、拼接大屏、拼接控制器的生产厂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及具有智能交通综合监控管理软件(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得2分
2、为实现今后系统的智能升级,需具有显示屏远程监控服务云平台及道路交通和高速公路的NTCIP控制系统(并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得2分
按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未提供不得分
现变更为:
自主研发能力(4分)
1.拼接大屏、拼接控制器的生产厂家具有计算机软件著作权证书(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得2分。
2.为实现今后升级,需大屏生产厂家具有:与智能交通或LED大屏智能控制系统相关或类似证书(并提供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证书)得2分。
按提供的资料进行评审,未提供不得分
(二)原招标文件内容:
(第37页)第四部分第二章详细评审:
节能环保(2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相关节能、环保认证情况;除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外:① 节能产品: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得1分;否则0分。 ②环保产品:主要投标产品列入财政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得1分,否则0分。
投标人须提供清单相关页、对应产品型号,否则不予认定。
现变更为:
节能环保(2分)
投标人所投产品获得相关节能、环保产品认证情况:
(1)节能产品: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最新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需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1分;否则0分。
(2)环境标志产品:投标产品属于财政部和生态环境部最新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投标人需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且在有效截止日期内,得1分;否则0分。
投标人须提供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页及有效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三)原招标文件内容:
(1) (第38页): 二、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评审优惠内容及加分幅度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未提供属于清单内产品的证明资料的不给予加分。”
(2) ( 第74页) : 7.2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证明材料 (详见招标文件内容)。
“1.节能产品:应在.........................4.证明材料加盖投标人公章。”
现变更为:
[ 含上述第(1)(2)统一变更为下述内容]:
依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 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的规定,相关内容如下:
(三)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以及国家确定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和《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认证机构,投标人可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相关栏目中查询。
投标人的投标产品须提供满足上述条件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相关页及有效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书,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010-6207955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写字楼)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兰理斌、邢江红010-63957812、18618420228
四、其它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名称:交通运输部公路科学研究所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王先生010-62079553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智诚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莲花池西里18号华宝公寓B座(写字楼)8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兰理斌、邢江红(010)63957812、1861842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