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华东疗养院委托,就其华东疗养院医用灰阶显示器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华东疗养院医用灰阶显示器采购项目,JSZHCG2020-06
二、预算总金额(元): 300000
三、招标项目概况
标项序号 | 标项名称 | 数量 |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 简要规格描述 | 备注 |
1 | 华东疗养院医用灰阶显示器采购项目 | 1 | 300000 | 项 | 1、招标范围:5台医用灰阶显示器的供货、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 2、供货期:30日历天; 3、质量要求: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 4、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300000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除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外,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能力,企业财务状况良好; 3、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须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提供与供应商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9月-2020年2月的由供应商为其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0-03-25至2020-04-01 16:00:00
上午: 9:00—11:30
下午: 13:30—16:00
2、招标文件提供地址: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1802室)
3、招标文件售价(元): 800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请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授权委托人递交以下资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必须有效),复印件装订成册或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jszh1802@163.com):1)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联系方式(电话、电子邮件地址)、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由法定的社保收缴部门出具的2019年9月-2020年2月的投标供应商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2)企业营业执照。
5、获取采购文件方式: 电子文档。请投标供应商的授权委托人自带U盘,至采购代理机构处购买采购文件。异地供应商可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
6、投标保证金
序号 | 标项名称 |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 开户银行 | 收款账号 | 交付方式 | 备注 |
1 | 华东疗养院医用灰阶显示器采购项目 | 4000 | 中信银行无锡五爱支行 | 7322210182600034179 | 投标保证金可用支票、汇票、本票、电汇、网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 按标项缴纳 |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0 13:30:00
2、投标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1809会议室
3、开标时间: 2020-04-20 13:30:00
4、开标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1809会议室
七、本公告期限: 5个工作日。
八、 其他事项
1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和《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微企业力度的通知》(苏财购[2020]19号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执行《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第二条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3)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鼓励联合体投标、鼓励分包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身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所选用设备、材料属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提供由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中确认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参与实施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落实政府优先采购政策,予以加1分(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不重复加分)。
2、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法定期限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
2)供应商如需至采购代理机构处现场获取招标文件的,必须按照无锡市财政局《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有关事项的公告》锡财购告(2020)2号(http://cz.wuxi.gov.cn/doc/2020/02/25/2837679.shtml)、无锡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关于启用“锡康码“的通告》(第12号)和《关于全面使用“锡康码“落实疫情精准防控措施的通告》(第13号)等规定,进入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前,参与人员必须戴口罩出示“锡康码“,接受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办公场所所在地街道社区(惠山街道)门岗的“测温+扫码“并登记,“锡康码“验证结果为红色或体温大于等于37.3度的,严禁进场。进场时,主动提供“锡康码“状态、接受体温测量登记。参与人员离开小区时主动“扫码“再出门。(《“锡康码“申领使用操作手册》详见无锡政府采购网首页“工作动态“栏,或者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政府采购(市级)“公示栏“。)
九 、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华晓蓉(经办人)
联系电话: 0510-82707727
地址: 无锡市西新街8号建设发展大厦18楼
2、采购人名称: 华东疗养院
联系人: 杨明伟
联系电话: 0510-82336090
地址: 无锡市梅园大箕山67号
江苏智汇锡建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03-25 09:37: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