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宁河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施 (项目编号:TJTF-2020-A-164)公开招标公告
受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委托, 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将以 公开招标 方式,对 宁河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施 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宁河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施
2.项目编号:TJTF-2020-A-164
二、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第1包 |
是 |
168 |
168 |
其他维修和保养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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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项目预算
168.0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做好政府采购定向支持中小企业有关工作的通知》(津财采〔2019〕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型和微型企业采购。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监狱企业须投标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采购本国产品
采购本国产品明细:采购本国产品,支持国内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
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
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的评审方法。
促进残疾人就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促进残疾人就业,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 注:残疾人企业以投标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18或2019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资信证明出具时间不早于开标时间前1个月)。 4.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至开标时间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按季度缴纳的须提供最近一季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保障记录;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新成立的投标商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相关证明)。 5.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招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0-03-30 到 2020-04-03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现场获取。购买文件时应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法人签字或盖章;(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未参加报名及购买文件的单位不具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4.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00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0 10:00
2.开标时间: 2020-04-20 10:00
3.开标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刘晓辉
2.联系方式:022-60522222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
2.采购人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薄前村西500米(原辰光制衣厂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宗山:02269592450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华苑桂苑路与物华道交口鑫茂军民园1号楼A座二层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2-60522222
十一、质疑、投诉方式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天津市宁河区教育局(机关)、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宁河区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十二、采购项目需求
宁河区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基础设施统一维护保养项目。
十三、公告期限
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其他事项
天房(天津)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