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柞水县公安局办公设备询价公告

2020-04-01 来源:陕西招标信息网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柞水县公安局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柞水县公安局办公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柞水县公安局办公设备
二、采购项目编号:ZFCG-柞水县-2020-00008
三、采购人名称: 柞水县公安局
地址:柞水县乾佑镇石镇村二组

联系人:柞水县公安局经办

电话:0914-4321059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柞水县政府招商楼

联系人:路标

电话:0914-4325486

传真:0914-432548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柞水县公安局办公设备50台
项目概况: 台式电脑20台、笔记本电脑10台、惠普1020打印机10台、惠普1005打印机10台。

项目用途: 全新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正版操作系统、打印机,用于正常办公。

采购预算: 170000.00元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特定资格条件:1、报价供应商应出具经营范围与本次采购内容相符且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报价供应商应授权合法的人员参加报价全过程,其中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人身份证,并与营业执照上信息一致;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报价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3、报价供应商须出具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及其授权委托的全权代表近三年内无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八、询价通知书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0-03-31 14:00:00至2020-04-03 12:00: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2号楼四楼)

3、文件售价:

每套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请到政府采购中心6号办公室领取询价文件。

九、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04-03 16:00:00

2、投标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2号楼四楼)投保室

3、开标时间:2020-04-03 16:00:00

4、开标地点: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县政府2号楼四楼)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4-4325486

2、开户名称:柞水县非税收入管理局征管股待解户

3、开户银行:农行柞水县支行营业部

4、账 号:26835401040001787

十一、本询价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柞水县政府采购中心

2020-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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