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多功能数字化智能教室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北京京盛中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吉林农业科技学院的委托,对吉林农业科技学院多功能数字化智能教室建设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单位前来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 采购编号:项目采购X【20200310】-0412
二、采购内容:多功能数字化智能教室配套智能系统。具体数量详见采购文件。
注:投标人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投标,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被拒绝。
三、政府采购预算:279万元(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报价)。
四、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要求;
1、在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纪录。
5、本项目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同时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和信用中国网”的截图。
6、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近三年(2017年至今)至少具备一项同类项目类似规模的政府采购业绩,需提供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9、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具体要求如下)。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2)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开标截止时间前(近期)。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截屏等可实现留痕的方式。
(4)信用信息使用规则:对于经查询信用信息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评审委员会应取消其投标资格。
五、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各标段投标者请自2020年4月1日8:30起至2020年4月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自行登陆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下载招标文件,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标处理。
六、CA认证办理基本流程:(1)首先登录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gzyzx.jl.gov.cn),按照规定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国投安信数字证书认证有限公司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供应商将无法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技术支持联系方式:投标人注册,CA数字证书 (USBKey)及电子签章办理咨询电话:0431-85177688;技术支持电话:400-998-0000。
(2)确认参加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4月9日16:00时。
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务必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才具有投标资格。如果投标人在规定的“确认参加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没有点击“投标”按钮确认参加投标,将失去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资格。
七、投标文件递交:
7.1、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
7.2、开标时间及开标地点:
时间:2020年4月27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四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本次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体提供的信息而造成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招标公告期限:2020年4月1日至 2020年4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九、投标保证金:5.58万元人民币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吉林农业科技学院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昌邑区翰林路77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话:135047682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北京京盛中城招标代理有限
公司地址:吉林市船营区青岛街与桃源路交汇处老红光小区军转楼二楼
联系人:王经理 电话:15948032799
请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特别注意:
1.凡与本次招投标活动有关的时间,均以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服务器显示的时间为准。
2.请各投标人由吉林省政务大厅一楼正门(人民大街与蔚山路交汇西北角)进入,配合工作人员完成“吉祥码”扫码工作后,乘投标专用电梯到达四楼开标区。
3.投标人代表要按吉林省、长春市有关防疫规定,确保自身健康状况,参与现场交易活动的人员均应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全程正确佩戴符合防疫规定的口罩,自觉保安全间隔距离,自觉维护好场地卫生和秩序,不扎堆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废弃口罩定点投放。如违反相关防疫规定,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注:1、若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等有变更,请以本项目变更公告中的内容为准!
2、若开标场地临时发生变更,以开标区LED屏幕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