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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小型消防车辆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0-04-03 来源:福建福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大厅政府采购招标

受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委托,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350121]HZ[GK]2020006-1、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小型消防车辆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350121]HZ[GK]2020006-1

2、项目名称: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小型消防车辆采购货物类采购项目

3、招标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允许进口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合同包预算 投标保证金
1
1-1 消防车 1(部) 300,000.0000
300000 6000

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的规定执行。环境标志产品,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最新的规定执行。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监狱企业,适用于(合同包1)。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合同包1)。信用记录,适用于(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资格审查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投标人信用记录(以下简称:“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②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与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资格审查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③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的(资格审查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④查询结果存在投标人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

5、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包:1

明细 描述
针对法定条件中“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 投标担保函)的”补充要求。 招标文件“1.1成立年限满1年及以上的投标人,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的规定,补充要求如下-投标人尚未完成2019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18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已完成2019年度财务审计的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按本条内容规定提供相应财务审计报告的,均视为符合该项资格要求。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与本条款有冲突的,均以本条款规定为准。
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①本次采购货物中如有属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投标产品必须提供节能证书。②投标人须承诺(承诺函格式自拟)所投产品中如有涉及强制3C认证的,均有3C认证证书,并在货物验收时均能提供3C认证证书。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或事项:

招标文件随同本项目招标公告一并发布;投标人应先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zfcg.czt.fujian.gov.cn)注册会员,再通过会员账号在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按项目进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请根据项目所在地,登录对应的(省本级/市级/区县))福建省政府采购网上公开信息系统报名

),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7、招标文件售价:0元

8、供应商报名开始时间:2020-04-02 16:30报名截止时间:2020-04-17 16:30

9、投标截止时间:2020-04-24 09:30(北京时间),供应商应在此之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10、开标时间及地点:2020-04-24 09:30,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钱隆汇金中心2号楼510

11、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12、本项目采购人:闽侯县竹岐乡人民政府

地址:竹岐乡竹岐街151号

联系人姓名:邹志勇

联系电话:13950237927

采购代理机构: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建新镇杨周路21号2号厂房5层510A

项目联系人:林升晶

联系电话:0591-38165630

网址:zfcg.czt.fujian.gov.cn

开户名: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福建华真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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