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投标人投标。
一、 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建设
项目编号:JSZC-G2020-079
二、 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1、建设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行为,保障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有序开展,2017年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苏政办发〔2017〕115号);2018年11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目前我省排污权交易已取得一定经验,但传统的交易和管理方式已经无法满足排污权交易和管理的需求,需要采用信息化手段辅助排污权交易和管理工作顺利进行。为实现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的全过程信息化管理,江苏省顺应信息化时代发展,拟建江苏省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项目。
2、建设目标
(二)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15号)》、《江苏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实施细则(试行)》(苏环办〔2018〕477号)等文件相关要求,初步建成全省统一的排污权管理(交易)信息化平台,初步具备排污权有偿使用征收管理、排污权交易、排污权储备等功能,为我省通过排污权交易来强化环境管理工作提供信息化手段,最终促使企业主动减排改善环境质量。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6.8万元。
(三)本项目最高限价406.8万元。
三、 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 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五、 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 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送达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4:00-16:00,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C号电梯三楼电梯厅接收点。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4月29日16:00。
3.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 付钢),电话:025-83668520。
七、 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2020年4月30日09:30
2.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三楼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 付钢 联系电话: 025-83668520
采购人: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 黄华 采购人联系电话:025-58527061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江东北路176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 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 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