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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市奥体中心监控设备提升项目正公告

2020-04-08 来源:浙江湖州市招投标网集中采购

 

湖州市奥体中心监控设备提升项目正公告

一.采购人名称:湖州市体育中心

二.采购项目名称:湖州市奥体中心监控设备提升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HXHZ-2019129号

四.关联原公告: http://zfcg.czt.zj.gov.cn/innerUsed_noticeDetails/index.html?noticeId=6439259

五.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0年1月7日

六.更正理由:

因贯彻新型冠状病毒防控工作要求,湖州市奥体中心监控设备提升项目发布了暂停招标的更正公告,经采购单位研究决定,恢复本项目采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七.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事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备注

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暂停采购活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另行公告。

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4月15日13:30前;

开标时间:2020年4月15日13:30。

 

2

投标文件的递交

现场递交

现场递交或投标文件将允许通过邮寄快递方式送达,邮寄地址:浙江省湖州市太湖路1155号中新商务大厦7层703(嘉兴市华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收件人:采购部;联系电话:15757298523。(快递费用由供应商承担,请投标单位在邮寄时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及项目名称)。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标截止时间,供应商需留足投标文件邮寄时间,确保投标文件于开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3

开标地点

 

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62开标室(湖州市金盖山路66号湖州市民服务中心2号楼二楼)

 

4

原件核查

提供相关原件核查

如投标单位采用邮寄方式递交投标文件的,应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将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关原件拍照后发关至指定邮箱(43846101@qq.com)备查。

 

八.其他事项:

1、投标单位必须指派无疫情接触史、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的人员参与开评标现场活动,请严格把关。每个投标单位一般只能指派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交易中心,“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参加开评标活动;

4、请各潜在投标单位充分考虑因路程、卡口防疫检查等因素(注:不得违反国家、浙江省、湖州市等相关规定)。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各潜在投标人提前30分钟到场,确保投标有效。

5、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6、本次更正公告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中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招标文件与此公告有冲突的,以此公告为准,招标文件有类似相同的内容均做相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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