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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口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净化医用气体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一体化工程一标段采购项目

2020-04-09 来源:贵州省财政厅政府采购
  • 1、项目名称:江口县中医医院整体搬迁项目净化医用气体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一体化工程一标段采购项目
  • 2、项目编号:HL.CG-2020-002
  • 3、项目序列号:HL.CG-2020-002
  • 4、项目联系人:谢奎
  • 5、项目联系电话:16685160937
  • 6、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 7、采购货物或服务情况:(具体要求详见附表)
    • (1)采购主要内容:
      设备一批配置及参数要求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 (2)采购数量:1批
    • (3)采购预算:8,922,332.59元
    • (4)最高限价:8,922,332.59元
    • (5)简要技术要求、服务和安全要求:
      详见采购招标文件
    • (6)交货时间或服务时间: 签订合同后90日历日
    • (7)交货地点或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的地点
    • (8)其他事项(如样品提交、现场踏勘等):付款方式:按投标文件和约定合同完成供货100%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采购人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货款50%,完成全部安装调试,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货物款的95%,剩余5%货款为质保金,一年质保期后,产品无质量和售后服务问题,无息支付。
  • 8、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 (1)一般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 (2)特殊资格要求
      1、(资质)需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2、(要求)如你方中标,需承诺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设备的安装、调式及采购人验收合格。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9、获取招标文件信息:
    • (1)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04-09 09:00:00至2020-04-15 17:00:00
    •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贵州省•铜仁市)http://jyzx.trs.gov.cn)(仅限网上报名)
    •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购买
    • (4)招标文件售价:300 元人民币(含电子文档)
  • 10、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2020-04-30 09:30:00 (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 11、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0-04-30 09:30:00
  • 12、开标地点: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地址:江口县双江街道办事处北门河大桥江城国际4栋3层)
  • 13、投标保证金情况
    • (1)投标保证金额(元): 80,000
    • (2)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2020-04-09 09:30:00至2020-04-30 09:30:00
    • (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转账、汇款,由投标人自行选择,但须确保在投 标保证金规定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否则投标人自行承担保证金缴纳无效的风险。 投标人使用转账的须从公司的基本账户(或单位账号)转入保证金专户。 有效的投标保证金必须在规定的缴纳时间之前,以资金已到达保证金专户账 上的为准,否则作无效处理,视为其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 (4)开户银行及帐号
      • 单位名称:铜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江口分中心
      • 开户银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口支行
      • 帐 号:0614001600000057
  • 14、PPP项目:否
  • 15、采购人名称:江口县特色产业园区投资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江口县中医院指挥部
    •  项目联系人: 谢奎
    •  联系电话: 16685160937
  • 1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已落实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本项目针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根据关于进一步落实政府采购有关政策的通知(黔财采〔2014〕15 号), 对原产地在少数民族自治区和享受少数民族自治待遇的省份的投标主产品(不含附带产品),享受政策性加分和价格扣除,采用综合评分法或性价比法进行评审的,在招标采购评审工作过程中,给予适当加分,即在总得分基础上,每一项加0.3分;如投标产品同时属于“节能产品清单”和“环保产品清单”两个清单中产品的,每一项加0.5分,最高不得超过2分。 (3)按财库〔2011〕181 号文、黔财采〔2014〕15 号文、黔财采〔2019〕9号文、财库〔2019〕18 号文件、财库〔2019〕19号文件与财政部印发“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最新一期”执行。 (4)根据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投标时,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注:须附有相关主管部门(如中小企业局或工信部门开出的证明材料)出具的相关证明或营业执照直接注明等(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及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5)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对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 性负责。
  • 17、采购代理机构全称: 贵州桦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铜仁市碧江区开发区
    •  项目联系人: 刘佳
    •  联系电话: 13688569988

贵州桦利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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