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的委托,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升级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机动车排气监管系统升级
标书编号:JSZC-G2020-080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
(一)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机动车排放检验信息子系统升级和监督检查管理、遥感(黑烟)监测、柴油车远程在线监控、油气回收在线监管、非道路移动机械监管五个子系统建设。本项目建设中需要使用应用支撑平台中的多个应用组件,同时涉及到与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对接,各子系统产生的机动车监管业务数据需归集至省生态环境数据资源中心,供机动车数据综合分析子系统及其它系统使用。
(二)本项目采购预算为408万元。
(三)本项目设定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 408 万元。
三、招标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内容。
四、招标项目的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六、招标文件提供信息
招标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招标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招标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七、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方式:邮寄送达或现场送达。
以邮寄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请在邮寄单上注明项目编号及投标人联系电话且字迹清晰,否则可能造成的投标无效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寄出后请主动、及时与采购中心联系人联系,且保持投标人联系电话畅通。投标文件邮寄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3007办公室。
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送达的,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开标时间前一个工作日的14:00-16:00,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C号电梯三楼电梯厅接收点。
2.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0年05月06日16:00整。
3.投标文件接收人:许滢,电话:025-83668515;(项目经办人:苏俊,电话:025-83668518)。
八、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2020年05月07日上午9:30整
开标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中心二期不见面开标大厅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
邮编:210036
采购中心联系人:苏俊 ,联系电话:025-83668518
采购人: 江苏省生态环境监控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黄华,采购人联系电话:025-58527061
采购人联系地址: 南京市鼓楼区江东北路176号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提出,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十、投标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4份
十一、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十二、现场演示及陈述
投标人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在开标前抵达开标地点,按照投标文件递交顺序进行现场演示及陈述,演示及陈述需按照招标文件和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采购中心提供投影机及幕布,其他所需设备投标供应商自备。评标委员会如需对演示及陈述内容进行提问,将在各投标人演示及陈述结束之后进行。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0年4月10日